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平市抖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恩平市抖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52FNC332

2026年5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执法人员到该企业登记的住所恩平市恩城新平北路43号三楼B2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地址不存在名称为“恩平市抖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主体,且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遂于2026年6月4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1月5日经本局登记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登记企业住所为恩平市恩城新平北路43号三楼B2室,经营范围为中西餐饮管理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制作餐厅食品和冷热饮料、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提供餐饮管理服务、食品制作方法及技术支援、餐饮管理咨询顾问及物料采购;餐饮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推广。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我局调查终结当日止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且通过该企业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本局连续3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截止本案调查终结之日,通过该企业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当事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经见证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现场证据复制(提取)单、本局执法人员提取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检查表、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关于回复核查深情(恩平市)传媒有限公司等179家企业涉税情况的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情况等。

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无法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恩市监罚告字〔2026〕183号)。2026年7月31日,本局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该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和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当事人应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恩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申请互联网渠道:“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