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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恩平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审计局审计了恩平市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按照市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扬长补短强基、守正高标发展”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融湾建设”“五城共建”取得新成效。

       ——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一年增加3.25亿元,增长7.89%。争取新增上级各类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49亿元、增发国债2.96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0.47亿元、“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1.19亿元等,有力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亿元,增速排江门市第三位。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稳步发展。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26.32亿元,完成预算的9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类支出32.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4.3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养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教育、文化、养老事业进一步发展。

       ——坚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动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增效,逐步形成“一园八区”格局。争取9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农村水利提升、供水及生态海堤等水利工程项目,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品质,2024年新(改)建农村公路47.3公里。

       ——坚持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意见。市审计局通过跟踪督导、加强部门联动等方式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整改成效。截至2025年7月,针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5个问题,其中1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09个,整改率99.09%;35个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24个已完成整改,11个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相关部门单位修订或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19项,整改问题金额9362.29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91亿元,总支出51.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4亿元,总支出24.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82万元,总支出12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6.24亿元、总支出35.1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统筹,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对部分未分配的代编预算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金额2366.2万元;对个别“三保”经费保障不到位,涉及应拨未拨金额888.83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制定补缴方案,导致9家企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缓慢,涉及未补缴金额103.79万元。2个单位有省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等2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低,涉及的10个项目有8个已完工,未支出金额2613.72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短板。1个单位对资产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未登记入账。1个单位签订的部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明确约定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配建相关内容,其中5个已建成项目中有3个仍未移交镇(街)使用。

       3.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不彻底。1个单位开展的4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未编入政府决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公开。4个单位开展的绩效自评结果未编入部门决算并公开。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2个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延伸以前年度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基本能按要求落实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支出执行不严。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培训费预算23.33万元。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6.44万元。3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或重复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5.97万元。1个单位个别人员虚报差旅费,涉及金额0.06万元。1个单位未厉行节约,个别费用支出逐年增长。

       2.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不规范。1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议事范围不完整,个别重大采购事项决策不严谨,涉及金额96.04万元。4个单位22个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决策程序倒置、决策不科学或以签批等方式代替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495.09万元。

       3.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12项采购事项未按规定选取采购方式、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不合理或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等,涉及金额1249.4万元。2个单位4项采购事项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事项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细化、不严谨,涉及金额71.28万元。2个单位7个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或履行合同不到位导致进度缓慢。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价款38.4万元。1个单位对个别工程项目招标监管不严,涉及金额443.26万元;对个别下属单位采购指导监督不到位。

       4.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严格。6个单位部分支出依据不足、手续不完整,涉及差旅费、培训费、电器维修等费用共84.07万元。1个单位以本单位作为主体接受社会捐赠不合规,涉及金额68.3万元。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细化,涉及金额65.76万元。

       5.工作职责落实有差距。2个单位同类案件行政处罚标准不一致;未建立罚没物品管理制度,且存在罚没物品台账登记不完善或未按要求配备罚没仓库安全设备等情况。1个单位对8家无证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材料归档、信息公开等工作不规范。1个单位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

       6.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部分公务用车使用未纳入信息管理平台管理、未进行用车登记或登记事项与实际不一致。2个单位部分公务用车使用或维修未经审批。2个单位本部或下属单位未在中标供应商中租赁公务用车,涉及金额1.92万元。1个单位工程项目档案未按规定归档且资料缺失。1个单位宣传物资没有分配、领用手续,涉及金额7.54万元。

       二、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1年至2023年26个恩平市重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批复总投资金额19.37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重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造价和质量监管不严。2个单位6个工程项目以概算清单申报工程进度款,多计工程造价6057.44万元。1个单位4个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2522.8万元。

       2.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2个单位10个项目在未取得概算、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许可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3.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2个项目提前支付或多付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88.14万元。1个单位10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未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涉及合同金额6358.76万元;1个项目决算手续不及时且未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83.92万元。

       4.工程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2个单位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履约监管缺位,5个项目现场到岗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未达投标承诺人数或随意变更监理人员,1个项目监理日志未按实际进行记录。1个单位3个项目签订的合同与磋商文件个别事项背离,涉及金额91.63万元;19个项目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涉及金额101.66万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购买履约保函或预付款担保,涉及金额60.36万元;12个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程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最长的超期近2年仍未完工。

      (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1年至2023年33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批复总投资金额33.19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水利部门通过储备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及建设等工作,在河流治理、农田灌溉、水闸除险加固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项目未批先建,非法用海占海,至少造成损失69.48万元;13个项目未按规定完善用地审批手续;2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办理审批手续;2个项目未经立项批复已开展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涉及合同金额178.5万元;2个项目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开工备案和签订合同。

       2.工程造价监管不严。1个项目设计变更依据不合理,造成增加工程建设成本587.66万元;1个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且存在偷工减料及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44.59万元。

       3.合同管理不严。1个项目合同分包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5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承担了应由承包方购买的建筑及安装工程一切险或提前支付检测服务费,涉及金额83.57万元;3个项目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结算,多计勘测设计费23.13万元。

       4.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8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5个项目重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反映不实,涉及金额148.5万元;3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编制监理月报不实;4个项目的监理、安全员配备不合规定。

       5.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提前预付工程款,涉及金额412.81万元;6个项目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金额300.34万元;2个项目多计取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涉及金额15.77万元。

      (三)落实人才政策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1年至2024年6月恩平市落实人才政策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部门在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人才引进、培养及服务保障工作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制定及执行不力。1个单位计划制定的“人才倍增”工程、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等方面的政策长期搁置未出台;对全市人才队伍人数底数掌握不清。1个单位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不力,其中投入84.35万元与一高校合作人才战略,仅有6人留恩工作。2个单位人才安居工作进展缓慢,2个人才安居项目仍未开放使用。

       2.资金保障不到位。4个单位未及时发放人才补助资金。1个单位超期审核发放个别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涉及金额3万元。

       3.人才建设未达目标。5个单位对医疗卫生人才、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华侨华人人才等4类人才队伍建设未达要求。

       三、重点民生实事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恩平市2022至2024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总体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养老服务的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高龄津贴政策未实现应享尽享,47名高龄困难老人未享受津贴,涉及1.53万元。1个敬老院未按政策要求足额配备紧急呼叫设备,缺口20个。

       2.项目运营管理不佳。“平安通”项目服务不到位,未能有效主动关爱联系703名老人合计1737个月;居家养老合同服务结算条款未明确服务次数的认定标准或月服务频次、时长,部分服务质量保障不到位;未制定统一的长者食堂运营管理机制和规范标准,导致3个镇(街)的7个长者食堂在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助餐送餐等环节不规范。

       3.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招标定标存在漏洞,个别产品中标价格偏高,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和履约不到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作用不明显;1个项目主体工程和安装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147.89万元,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安装工程先施工后招标;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1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消防备案;16个养老机构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掌握我市6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情况,也未参与有关配建养老设施规划、验收等工作。

      (二)教育事业发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教育政策落实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基本能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执行国家关于“薄弱环节改善资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相关政策并使用资金,一定程度提升了我市教育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缺位。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政策不到位,7所学校违规设立小卖部和自动售卖机;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民办幼儿园个别办学指标不达标,7家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审批通过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2.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有偏差。超范围使用2项专项资金201.99万元;未按实际确定个别小学的采购需求,导致采购的部分设备配置后闲置超过一年,涉及金额76.71万元;个别中学建设项目多报工程量,涉及金额11.9万元。

      (三)殡葬服务行业监管情况审计

       审计了殡葬服务行业监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政局基本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殡葬服务质量有一定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对民办殡仪馆日常经营监管不到位。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财政负担,涉及金额170.53万元;对移交民办殡仪馆使用的固定资产底数不清;对1个下属单位经营管理费收入监管不力,涉及“坐收坐支”金额至少19.2万元;未督促民办殡仪馆按规范提供小型告别厅租用服务;对发放民办殡仪馆遗体接运服务费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未按标准发放补贴。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0个单位和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基本能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未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7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粘贴资产标识卡片进行管理。8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涉及固定资产390项。1个单位对转租行为监督不力,未按合同约定参与租赁合同签订,应收未收租金3.8万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短板。1个单位资产管理未建立委托代管制度、未修订个别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未督促下属单位将30宗资产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3宗资产办理出借手续,涉及面积15402.7平方米。2个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台账存在错漏,34宗资产存在面积、状态不一致的情况;71宗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面积12519.72平方米;6宗出租资产被鉴定为危房后未及时处理,涉及面积565.82平方米。1个单位未按协议上缴国企资产租金收入43.71万元,且未按政策减免租金0.53万元。1个单位未督促下属单位将已移交的企业变更工商登记信息。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8份,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决定书5份。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依法依规抓好财政收入征管工作,积极挖潜增收,稳步组织收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实效,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探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途径和方法。

     (二)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控,强化概预算、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工程造价管理,及时制止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行为,确保施工质量,进一步压减工程造价水分。

     (三)强化民生实事落实。突出抓好教育、人才、文化、养老、殡葬等民生重点工作,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促进民生事业质量不断提高。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惯过紧日子,推动降本提质增效。加强支出审批,杜绝超预算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建立健全支出管控长效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从严从紧核定公用经费,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导,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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