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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恩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的作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审计了恩平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10个项目。现将审计结果和江门市审计局对我市2个镇(街)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按照恩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抓好“四项工作”“三项任 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3670万元,总支出431856万元,收支总体平衡。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保”支出195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37%。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2年,我市民生支出34.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5%。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实际支出8629.85万元,建设集中隔离场所、方舱医院,配置检疫设备和加大医护力量投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有序。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完备,各镇街均配备“五室一厅”,有效整合党建、治理、服务多种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保证基层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项目统筹谋划、协调督导,截至2022年6月底,已有14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或竣工验收,切实改善居民条件和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得到完善。2022年,印发了《恩平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试行办法》《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恩平市财政资金“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恩平市政府性资金绩效审核专责小组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等4个绩效管理制度,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打下制度基础。

         ——审计整改成效良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7月,审计查出的36个问题,3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5个分阶段性整改的  问题均按阶段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1个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按计划推进中。相关部门单位修订或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24项,通过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拨付资金、退回款项或制定用款计划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044.4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3670万元,总支出43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63869万元、总支出1559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79万元、总支出11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24458万元、总支出30569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少计财政预算收入。2022年,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493.24万元。

         2.预算执行不到位。有2个财政直达资金项目支出进度低,涉及资金总量2416.79万元,已支出599.99万元,未支出金额1816.8万元,支出进度为24.83%;企业奖补资金配套不到位未能及时发放,涉及金额125万元。

         3.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提前将债券资金拨入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3995.04万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准确,部分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但在系统中仍显示未支出。

         4.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未将实施期超过一年的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范围。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1个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基本按要求落实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部管理工作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挂账,涉及金额398.31万元;有1个单位公款私存,涉及金额187.66万元;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71.76万元;有2个单位工作经费及其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8.62万元;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有线电视费减免政策或计费标准,涉及金额16.25万元;有1个单位对本部和下属单位合同台账管理监督不到位,底数不清;有1个单位对有线电视收费通过现金或个人微信收取,未及时缴回单位;有1个单位对原下属公司监管不到位,存在执行政府储备粮油政策不到位、粮油检验扦样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有4个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内容不完善;有2个单位未按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加强费用支出审核把关;有2个单位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预算执行不严格。有2个单位的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滞留、支出缓慢等问题,涉及金额188.62万元;有1个单位未及时将下属单位收取的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足额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7.11万元。

         3.费用支出不合规。有6个单位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28.42万元;有3个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误餐费等费用,涉及金额3.86万元;有4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或私车公养,涉及金额4.49万元;有1个单位占用下属企业车辆;有4个单位公务用车申请和使用登记手续不完善或未按要求应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有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有4个单位存在不同程度无公函、超陪同人数、超范围、超次数接待或支出依据不足,涉及金额2.7万元;有1个单位使用公务接待预算资金支出其他费用或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3.51万元。

        4.政务信息化工作落实不到位。有3个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工作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未及时评定信息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5.工作机制落实不严谨。有1个单位存在未及时发放或漏发、重发及错发价格临时补贴的情况,涉及金额440.9万元;有1个单位未按承诺期限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1个单位督促核准和备案项目填报信息不到位;有1个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执法检查记录不规范;有1个单位对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江门市审计局对我市恩城街道和良西镇2个镇(街)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2个镇(街)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事项基本能按制度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有1个街道开展的2个重点工程项目相关事项未经党工委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存在公款私存、使用其他凭证抵顶库存现金的情况,涉及金额32.26万元;有1个街道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83.66万元;有1个街道征地补偿程序不规范、对个别项目超标准进行补偿。

        3.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有1个镇农贸市场商铺租金收入94.64万元未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有1个街道未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67万元;有1个街道名下有81项资产没有在资产台账上登记,涉及房屋20间,土地61宗。

        4.政府投资项目流程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部分工程存在未按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完成、结算书和造价审核工程量存在偏差等问题,但没有在验收中及时指出相关情况,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有1个街道先实施工程变更再向发改部门申请调整,程序倒置,同时工程档案资料不完整,个别工程虚增工程量。

        5.“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有1个镇未能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信息不全;加油卡管理不规范,没有实行“一车一油卡”制度。有1个街道公务车辆没有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不全,加油卡使用真实性存疑。

        6.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1个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等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任务未能按照镇级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完成。

        7.河流治理不到位。有1个街道河流水质不达标,部分考核断面水质现状多次考核不达标。

       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我市各有关部门2020年至2022年6月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较好地落实了上级关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开拓市场需求、困难行业纾困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民利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涉及金额9.21万元;有1个单位和1家企业未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涉及金额4.17万元;有2个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缓慢;有3个单位未按政策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涉及金额18.8万元;有3个单位未按要求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有1个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演出企业和旅行社两类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清单。

        2.行业协会管理不规范。有2个行业协会超标准设置和收取行业协会会费,同时行业协会票据使用不规范。

       (二)基层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11个镇(街)和相关部门2020至2022年6月基层治理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完备,保证了基层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层治理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1个村委会大额经费支出未经村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4个镇疫情防控物资底数不清;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和拆旧复垦土地后期管护不到位;有6个镇落实农村问题厕所排查不够彻底,对问题厕所掌握不准确;4个镇对一些村老旧房屋出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

        2.基层治理相关资金管理不规范。有1个村委会资产租赁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涉及收入总额40.68万元;有2个镇(街)5个村(社区)资产租赁业务不规范,涉及金额合计80.61万元;有3个镇(街)4个村(社区)费用支出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现金结算情况,涉及金额8.7万元;有2个镇(街)6个村(社区)固定资产购置业务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管理,涉及金额6.7万元;有1个镇未及时对照上级制度更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3.基层治理相关资金使用把关不严。有1个村涉嫌虚报会议餐费,涉及金额0.25万元;有2个镇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查不严,形成多支付或多计工程价款1.62万元;有3个镇(街)部分工程未按规定约定缴交、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1个镇变更工程项目设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华侨中学学生宿舍楼围墙、门卫室及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有关部门开展的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关注,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已开始施工;有1个单位采购勘察、设计项目决策记录不完善;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有2个单位工程变更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手续或先验收后变更;有1个单位2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过程管理不规范、履约验收不到位。

       (二)工程财务管理把关不严。有3个单位工程审定结算价款不准确,多计工程价款5.21万元;有2个单位超期编报或未编报竣工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有1个单位未按约定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41.82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71.48万元;有1个单位个别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

       (三)工程合同约定不规范。有2个单位21项工程合同未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未约定工程保修范围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内容。

        四、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恩平市2021至2022年6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我市2021至2022年6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纳入改造计划的2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能按计划时间进度要求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完全按规定履行前期研究程序已编制了改造计划;将不属于改造范围的建筑物纳入改造,涉及金额33.26万元。

        2.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有1个老旧小区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报批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擅自开工建设;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和报送结算审核;有3个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发生变更未重新报批。

        3.项目工程质量和改造效果未达到既定目标。有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有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10.96万元;有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应改未改;有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二)恩平市2022年度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2年度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部署,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任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

        1.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有1个镇和1个单位分别多计防疫消毒服务费和核酸检测费,金额合计4.36万元;有2个单位对用于疫情防控租车服务费用管理不规范,部分疫情防控费用未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220.33万元;有1个镇费用报销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24.49万元。

        2.防疫物资、设备的采购与管理不严格。有2个单位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审核和监管不到位;有3个单位和14个下属单位购买防疫物资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3.方舱医院、隔离点的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对市方舱医院项目(一期)建设监管不到位,项目存在偷工减料,项目建设内容与合同约定建设内容不符;有3个单位3个工程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涉及多计工程价款88.44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1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管理资产。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和盘活工作有待加强。有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登记台账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涉及金额496.33万元;有1个单位对委托代管的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到位,少收取租金0.39万元;有1个单位的改造项目完工后部分设备闲置或无法使用,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项目总费用158.77万元;有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9.04万元;有1个单位超时限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工程且未转作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金额44.71万元。

       (二)对国有资产信息化登记工作监管不到位。部分国有资产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存在出租出借情况、租金收益上缴情况等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情况。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9份,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4起,向被审计单位作出审计决定2份。截至2023年6月底,已督促有关单位收回财政资金205.25万元、补缴税费及滞纳金9.45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把握好财政收入预测、预算支出需求等情况,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维护好“三保”底线。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应缴尽缴。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盘活力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推动资金发挥实效。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保障民生权益。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重点抓好助企纾困、医疗卫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推动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长期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生权益。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变动等情况,确保资产管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部门单位要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及时核算和登记购置固定资产,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公共投资效益。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开展工程前期工作和合同管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参建单位加强事前谋划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健全完善工程造价监督机制,加大市对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查力度,确保工程优质高效。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汇总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扬长补短强基、守正高标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五城共建”,奋力实现“六个百亿”目标,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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