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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我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恩平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有关决议,围绕“四项工作”“三项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强化财税征管和支出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衡。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767万元,总支出418190万元,收支总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38899万元,比上年增长9.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98.38%、97.13%。

  ——坚持大事、要事优先,重点支出有效保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事项。2021年,“三保”支出20652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类支出285154万元,比上年增长5.30%。本级财政统筹3438.44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大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2021年,推进“数字财政”系统工程,加强预算管理。制定了《恩平市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恩平市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强化了重点资金的监管。2021年末,财政暂付性挂账余额比上年消化了23.52%,财政支出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继续推进审计整改考核,并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移送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督办,加大整改监督力度。截至2022年6月底,审计查出的39个问题,有37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94.87%。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拨付资金、退回款项或制定用款计划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8639.27万元,修订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8项,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1名,未整改到位的2个问题正持续跟进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深化财政审计,加大对财政管理的监督力度,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767万元、总支出41819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64742万元、总支出1584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05万元、总支出16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3426万元、总支出27977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衔接。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对同一项目的年初预算和年中调整后预算均存在不一致,分别差异1844.34万元、5505.34万元。

  2.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够精准合理。有10个项目连续2年安排预算均未支出,涉及金额573.02万元。

  3.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足。部分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6689.63万元。

  4.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实际支出金额705万元,执行率仅为40.3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补缴及清算的项目预算实际拨付资金3589.97万元,仅完成预算的57.07%。

  5.下达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不及时。有239项上级资金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至部门,涉及资金16294.34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4个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预算单位能基本按要求落实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大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不严格。有2个单位191.8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有1个单位违规收取镇级政府经费0.9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控仍需加强。有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95.67万元;有4个单位超范围列支或未按规定核算“五公”经费7.49万元;有6个单位32项公务接待超次数或超陪同人数;有4个单位31.7万元支出审批手续和报销依据不完善。

  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台;有1个单位3台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应用省公务车管理平台管理;有5个单位公务用车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有1个单位11台公务用车未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有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2次,且存在公务用车闲置的情况下租车11次1.43万元。

  4.内部管理工作不完善。有2个单位对主管的社会组织、企业未落实脱钩要求;有1个单位收取企业上缴收入65.2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有1个单位4项工程、货物采购未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涉及金额52.16万元;有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应收账款6.31万元、应付账款15.68万元;有1个单位会计核算错误多记收入1.75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沙湖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沙湖镇政府能基本按要求落实预算管理工作,镇级财政有效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会计核算不准确。预算、决算编制口径与会计数据不衔接,且编制不够完整、细化;部分属于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纳入财政专户、往来科目核算,导致预算分别少反映收入4748.69万元、支出5758.26万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4.88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向非下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9万元;收取租金收入84.88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依据不完整,涉及金额3.13万元;部分支出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3.资产、工程管理有待加强。个别资产处置未及时变更资产登记;有32项小额工程未履行立项审批手续;有9项工程的立项批复单位不符合规定或立项内容表述不够完整、明确;有2项工程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下浮金额签订合同或未约定有关质量保证金事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对中央及省级财政直达资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涉农综合行政执法等专题开展跟踪审计。

  (一)中央及省级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中央及省级财政直达资金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基本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2021年度各项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工作;相关资金主管部门能积极推进有关项目的落实,加快财政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有798.38万元未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分配下达;有1689.83万元未按规定在2021年底前支出。

  2.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0.04万元用于福利支出;有195.56万元下达给单位的文件未列示资金来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部分发放明细表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

  (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1年1月至9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基本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未按规定将疫苗安全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未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未按要求制定新冠疫苗以外的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资金管理和保障工作不到位。违规向疫苗接种单位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48.33万元;未按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给予补助;部分疫苗工作专项经费未在部门预算细化反映。

  3.信息记录、公示工作不规范。部分疫苗出入库数据不准确;有2家镇级卫生院未按规定记录接种信息;有3家镇级卫生院未按规定公示预防接种的服务、宣传信息。

  (三)涉农综合行政执法审计情况

  审计了下放到各镇(街)涉农方面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以来,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各镇(街)基本能按要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照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履行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作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有关主管部门未制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未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3个镇行政执法人员未能全部配备到位;有3个镇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计划内容不完整;有1个镇未建立涉农方面的行政执法对象名录库。

  2.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有2个镇16宗行政检查档案缺少现场检查记录或记录缺少执法人员签名;有3个镇7宗行政检查在省公示平台公示的执法日期或决定书文号不准确;有3个镇13宗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不规范;有1个镇执法窗口未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审计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推进“四好农村路”、农村厕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实施,乡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具体方案;农村排污监管机制缺失分级排放标准等内容;农村污水治理职责工作未与部门职能调整同步移交。

  (二)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资金统筹力度不足。有165处“三清三拆三整治”项目、乡村旅游示范镇创建等工作任务未完成。有34.8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有497.69万元资金未能拨付到位,影响工程款项支出;未能落实对11个镇(街)的农村垃圾保洁资金按月拨付。

  (三)工程管理不规范,项目后期运营管护不到位。有7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现象,涉及金额1.21万元;有45个项目存在建设变更未调整规划、采购项目承包单位方式不合规、工程合同内容不完整、施工与竣工图不符、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等不同的情况;有578个项目超期完工或未及时结算。有17条自然村未配备保洁员;有5个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后乱搭建等情况再次发生;有12个项目建成后存在设施损坏、垃圾不及时清理等情况;近三年累计有21条自然村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不达标。

  四、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组织对基础教育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和续建开阳高速公路恩城立交地方连接线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一)基础教育投入审计调查情况

  调查了2020至2021年度全市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基本能按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做好基础教育建设、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仍需加大。本级财政、10所学校分别未按标准足额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教师培训经费;临聘教职工人员经费未专项保障;临聘教师待遇低;有3086.17万元专项资金未能按预算安排支出。

  2.师资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统筹管理有待加强。各学段教师学历水平均低于省“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名师数量不足,仅为本级教育“十三五”规划目标的14.81%;教师队伍存在高龄化迹象;有96名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教师总体结构性缺编239名、中小学音体美科教师结构性缺额196名;有2所学校未配备符合要求的心理教师;有5个学科未配备专职教研员;全市幼儿园有313个班未实现“两教一保”或“三教”的要求,占比达66.74%;有80名编内教师专业职称与任教学科不适配;部分学段临聘教师、后勤服务人员数量超出规定的比例。

  3.教育均衡发展仍有所欠缺。全市28所小规模学校全部集中在乡镇,且有3所小学计算机陈旧破损、配备不足;城区学校班额超标准情况突出,人数超班额标准的167个班大部分集中在城区。职业高中招生不理想,2020年末全市中职在校生数量仅为本级规划目标的57.14%,体育学校近两年均未完成招生计划。幼儿园建设布局总体规划未及时编制并实施;有6个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未能及时规划、验收;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的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个别中学办公楼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维修加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班均面积不达标。

  (二)社会捐赠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社会捐赠资金的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会对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仍需加强,其中:有21.26万元限定性捐赠资金未按捐赠用途使用;接受捐款1万元未按规定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有6.15万元的救助款物发放没有受益人签收证明;购置的公共场所急救设备2.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2019至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困难群众保障不到位。587人·次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等未享受医疗救助,7名高龄特困老人未享受高龄津贴。

  2.审核把关不严。向71名已故人员多发放残疾人补贴、高龄津贴等补助资金7.65万元;超范围超标准向41名人员发放残疾人补贴、医疗救助资金等6.36万元;未及时组织核查并终止14名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资格;有40份新增低保对象资料审核未履行多人签名制度;个别公立医疗机构违规加价销售药品,涉及金额0.58万元。

  (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够规范、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善,其中:疫情防控物资主管部门未及时掌握全市物资储备情况;有1个单位防控物资移交未及时账务处理,涉及金额33.79万元;有2个单位防控物资入库、领用缺失登记手续;有1个单位发放补助支出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42万元。

  (五)续建开阳高速公路恩城立交地方连接线工程审计情况。

  审计了续建开阳高速公路恩城立交地方连接线工程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业主单位基本能按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推进项目的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工程管理不规范,其中:工程未编制项目建议书;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完工后超2年才补充办理;工程试运营期后超过3年仍未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造价文件质量偏差率超过5%;工程完工后存在部分防护设施缺失、排水设施堵塞、多处路面出现裂缝等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有319.42万元工程款项超约定期限2年仍未拨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管理等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局基本能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配套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未按时完成编制;未按规定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有5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缺少容积率等重要指标信息;个别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按规定在提请审议前进行公示;有143项行政执法处罚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有897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系统办结时间与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不一致。

  2.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有256.01公顷土地批而未供;近3年实际收储土地39.15公顷仅完成计划的29.86%;有10宗土地33.76公顷未能按计划出让或划拨;个别地块6.85万平方米闲置16年未用。有2宗建设用地实际报建容积率超出经审批的容积率;个别地块出让未按规定约定容积率;有3宗地块实际用地面积减少,未及时变更不动产登记证,多登记面积1.48万平方米;1宗矿山闭坑后未按要求对已破坏地表复垦复绿。

  3.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不严。2019年以来的违法用地仍有280宗未完成整改,占比达36.84%;有3宗开发地热水企业超期开采、无证开采;有472宗设施农用地未办理备案手续。近2年垦造水田任务完成率仅为33.54%、0%;未按规定有偿聘请农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未按规定从名录中择优确定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有3个工程合同保证金约定不合规。未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区域范围;未按规定征收8家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38.96万元。未及时清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508.9万元。

  (二)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14个预算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管理资产。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食堂管理等管理制度;有3个单位有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等68项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制订、印发程序不规范;有2个单位76项重大事项未按制度执行集体决策。

  2.资产管理不规范。有8个单位固定资产账登记不准确,分别存在漏记资产39.9万元、多记资产53.07万元、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2810.4万元等情况;有3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盘点、标签错漏以及资产入库、领用和移交手续不完善的情况。

  3.工程管理较为薄弱。有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多次调整、增加立项,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财政资金效益;有3个单位4项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或办理结算编制;有2个单位12项工程的合同签订、预算书签章、竣工验收等环节存在手续缺失的情况。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2份,向市政府及市纪委监委等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3起,个别问题向被审计单位作出了审计决定。截至目前,督促有关单位向企业追缴未缴的非税收入322.03万元,公职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08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实施更加稳健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围绕稳定经济大盘目标,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逐项吃透、用好上级各项政策措施,推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落地生效。用好用活激励性财政政策,推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更加精准的直达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的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基础设施、基层治理等支出,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和产出效益,发挥资金成效。

  (二)压实责任,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市委“四项工作”“三项任务”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抓住对“双区”建设、“两个合作区”重大机遇,进一步细化优化发展环境、工业振兴、园区再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压实各部门各单位责任,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项目和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的统筹,用好用优各项政府资源资产,促进国有资源资产有效保值增值。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低效无效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巡审结合”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法依规办事、秉公廉洁用权、合理规范用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示范城市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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