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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恩平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市201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落实全口径预算审计的要求,紧紧围绕“四本预算”和财政专户审计为主体,立足财政资金管理,明确了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财政支出为主线,突出了农业、水务、国土、城市建设等民生支出重点,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企业创新扶持政策措施落实要点,延伸调查了农田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企业转型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等有关方面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45个,资金总额55,365.19万元,占当年可用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6.81%,追踪到财政资金最末端,综合分析资金使用效果和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剖析问题的根源。坚决做到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推动改革、力促发展,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结构性、体制机制性问题。此外,为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责,更好地评价我市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和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市审计局还重点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另外,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部署,采用交叉审计的方式,由开平市审计局跟踪审计了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
 
  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督促下,各有关单位能够积极落实整改,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如市财政局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消化以前年度结转虚列支出25,463.66万元;将结转两年以上存量指标资金5,275.56万元收回统筹使用。此外,还促进闲置的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169套,保障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利益等。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8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4,873万元、非税收入24,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3,87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0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1,8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0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779万元,以上3项收入合计268,555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800万元(其中结转本年支出16,518万元、净结余282万元)、调入资金9,3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8,3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980万元),构成总收入294,729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调整后预算100%,比2014年增收3,615万元,增长3.79%(其中:税收收入增收1,762万元,增长2.41%;非税收入增收1,853万元,增长8.36%)。税收收入方面,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增值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比2014年减收438 万元、1,748万元、170万元、6,882万元,下降4.18%、30.92%、5.1%、62.3%。此外,其他税收收入均能维持上年数额或保持增长,特别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等大幅提高,分别比2014年增收855万元、487万元、203万元、267万元、838万元和8,121万元,增长7.15%、12.1%、21.57%、30.41%、179.39%。非税收入方面,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由于国家政策减免的原因下降14.58%外,其他非税收入均保持较大的增长,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别比2014年增收1,853万元、267万元、260万元,增长54.63%、10.25%、285.71%。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96万元、国防支出2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414万元、教育支出58,4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4万元、农林水支出52,2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97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9万元、金融支出3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6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0,03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491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4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0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84万元,构成总支出277,16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74%,较2014年增支47,003万元,增长23.38%,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加大民生事项的投入,其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分别比2014年增支7,017万元、7,124万元、5,071万元、2,471万元、28,055万元,增长13.64%、25.05%、15.65%、53.04%、116.15%。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7,561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55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5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2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0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5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3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755万元,以上三项收入合计34,208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096万元,构成总收入73,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2014年下降了51.76%,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的7.39%,比2014年减少15,692万元,下降了70.93%。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8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754万元、农林水支出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2,866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75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8,394万元,构成总支出60,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7.91%,比2014年增加5,257万元,增长12.63%。预算支出完成比例不高的原因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仅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6.49%。
 
  2015年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3,28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006万元(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万元(主要为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日用杂品公司和市供水公司上缴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4万元(其中拨2015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3万元、2014年国有资产收益征管经费23万元、企业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机关工作补贴3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980万元,构成总支出1,1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5.52%。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滚存结余2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7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50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0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00万元,构成总收入99,7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因2015年社保并轨未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不将其包含在预算执行情况中表述)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4%,比2014年增长12.38%。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93.12%外,其他6大保险基金收入均达到年初预算105%以上。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87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0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33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36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2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23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9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9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5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万元),构成总支出96,1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比2014年增长14.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91.36%、92.84%、75.62%、182.6%、93%、274.39%。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78,709万元,本年年终滚存结余82,319万元。
 
  5.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专户收入22,37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484万元(主要包括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01万元、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8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49万元、其他收入17,840万元(包括捐赠收入91万元、彩票发行费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15,593万元、药品收支节余280万元及其他1,871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6,156万元,构成总收入28,529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完成年初计划的105.39%,比2014年减收7,328万元,下降了24.67%,减收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审计指出问题后,2015年规范了财政专户的使用管理,将不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调整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较2014年减少5,247万元,另外,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比2014年减收3,349万元,下降了17.41%。
 
  2015年,全市财政专户支出18,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65万元、教育支出2,96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5万元、农林水支出1,1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6万元、金融支出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其他支出1,015万元)。财政专户支出完成年初计划的76.58%,总体较2014年下降了30.51%。
 
  2015年年终滚存结余9,548万元。
 
  6.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全市2015年初债务余额179,137万元,当年偿还本金合计16,2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偿还本金9,366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6,885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0,53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务)转贷3,64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换存量债务转贷6,885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73,420万元(其中逾期的债务主要为原农信社债务余额100,000万元),2015年支付利息4,230万元。
 
  7.“五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五公”经费决算支出5,422.05万元,比2014年下降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59.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6.02万元、会议费1,312.08万元、培训费1,473.86万元,分别比2014年下降1.29%、5.01%、9.43%、6.3%、1.34%。
 
  8.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付情况。
 
  2015年可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06,498.67万元(包括2014年专项拨补、省市拨补,以及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提前列支结转、上级预拨款等),当年拨付资金98,315.97万元,年末未拨付上级补助资金108,182.7万元,比2014年年末净增加25,007.14万元,增长30.07%,其中2013年12月以前(超过两年以上)下达的实际未拨付资金7,012.92万元(2013年年初两年以上未拨付资金余额8,079.55万元,清理收回国库统筹的存量指标资金5,330.07万元,当年净增加4,263.44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评价。
 
  2015年,我市各镇(街)、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增强了财经法纪观念,深化政策意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稳增长重大政策措施,攻坚克难,依法加强预算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五公”经费支出管理,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基本到位,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但2015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问题依然未能有效解决。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持续税种增长乏力,收支增长不平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增长3.79%,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了23.38%。收入中一次性税种契税增长较大,比2014年增加8,121万元,增幅为179.39%,而增值税等四大主体税种收入合计仅比2014年增加1107万元,增长4.7%。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仅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3.94%,比2014年下降51.46%。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2014年减少15,692万元,下降了70.93%,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2014年增加5,257万元,增长12.63%,收支矛盾突出。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级收入32,691万元,本级支出54,073万元,对比缺口21,382万元,2015年主要依赖上级社保基金补助收入和以前年度社保基金结余进行补充消化,以后年度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从相关的情况看,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分资金项目开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2015年度的预算草案编制范围报人大批准。上报给恩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批的《恩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5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及其附表中,未将按规定属于预算管理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预算草案,预算编报不够完整。
 
  2.未将实际发生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列作支出,而通过“暂付款”科目挂账。2015年在已经拨付资金发生实际支出的情况下,将应列作支出的政府性基金支付款项通过“暂付款”挂账,未能真实反映当年的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会计账,2015年“暂付款-其他”科目借方发生数49,507万元,该部分挂账金额实际是应列作支出的各类工程款、政府债务本息款项,以及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安排)”科目支出转入,导致支出数据反映不实。
 
  3.财政专户“暂付款”余额较大,并存在部分账户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理。财政专户会计账“暂付款”(或借出资金)年初余额为21,330.47万元,当年新增暂付款76,109.67万元、收回资金58,150.09万元,年末余额39,290.05万元,比年初净增加17,959.58万元,增长84.2%,其中:“暂付款”有57个明细账户余额长期无变动,合计金额14,145.41万元,该部分无变动暂付款账户主要是以前年度各有关单位、镇(街)、企业等借款所形成并长期挂账,未能及时进行追回或清理,呆坏账风险逐年增大。
 
  4.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2015年在财政专户收缴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包括有关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余额2,120.77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余额751.81万元和产权交易处置收入余额911万元(产权交易处置收入年初余额1,189.57万元,本年上缴国库432万元)。
 
  5.提前列支工伤保险专项经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未发生实际支出的情况下,在工伤保险基金专户列支部分工伤保险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安排),并转划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挂账,其中2015年列支金额22.6万元,包括工伤取证和劳动能力鉴定费13万元、工伤宣传费4.8万元和培训费4.8万元,该部分提前列支的专项经费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面反映累计结余29.96万元。
 
  6.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缓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经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时间长,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致使上级补助资金滞留国库,未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1)2012、2013、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项目资金,已于2013年12月、2014年12月、2015年6月分别收到上级下达资金1,582.64万元、1,582.59万元、1,580.61万元。2014年12月制订了《恩平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但未能明确补贴发放范围、对象、标准以及申请及发放程序,现补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管理的通知》并征求各镇(街)和单位意见,至2016年6月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前期进展十分缓慢。至2016年6月止,资金累计积存已达30个月,闲置资金共4,745.84万元。
 
  (2)2013年第一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技术研发与升级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已于2014年10月下达,因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至审计调查时,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致使该笔资金截止2016年6月仍未申请使用,累计积存20个月,闲置资金110万元。
 
  (3)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146万元,因该笔补助资金是预安排资金,在下达资金后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其实质是投资资金,补助原则是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发动企业申报的情况下,未有企业申请,造成2015年1月下达的资金至今全部未能安排拨付,累计积存17个月,闲置资金146万元。
 
  (4)2014年省级外经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恩城麦克风基地),专项资金500万元已于2015年2月下达,确定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服务单位。因前期工作开展缓慢,至2016年10月才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申请,12月才确定中标单位,致使至2016年5月,大部分资金仍未安排使用,形成闲置资金470.3万元,占补助资金94.04%。
 
  (5)2015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机等方面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12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已于2015年2月下达,因未能及时开展前期工作,至2016年3月才做出相关的方案,截止2016年6月,120万元资金全部未能使用,闲置16个月。
 
  7.部分政府投资的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抽查,部分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验收合格,但至审计基准日止,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清算,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盘活清理。
 
  (1)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造及扩容工程一期一二标段工程已于2014年1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15年1月完成竣工备案,由于结算资料未能按时完善,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送审,至2016年6月,有关竣工决(结)算资料仍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进行评审,致使决算手续未能及时完成,超出要求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限期 15个月。
 
  (2)市美华西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按要求应于2015年1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但因未能及时提交结算资料送审,至2016年6月,仍未能办理结算手续,影响了竣工财务决算的办理,超过要求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限期 17个月。
 
  (3)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5个镇(街)20个项目)已于2015年7月全部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评审定,至2016年6月,跨期近一年,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5个镇项目区),已于2015年5月完成工程初步验收,但至2016年6月,跨期一年,仍未能完成全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配合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抓好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落实,审计了市科工商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市科工商务局基本能够按照要求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符合收支平衡原则。收入、支出事项基本能够按照年度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总体上对 “五公”经费的支出能够做到严格控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审计发现在预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和合理。
 
  (二)个别项目资金计划分配、支出进度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三)个别支出事项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四)一些支出事项支出依据不够充分、手续不够完整。
 
  (五)会计工作质量不高。
 
  (六)专项项目评审管理工作不够严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家审计署、广东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江门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市审计局完成了2015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11个项目,涉及的领域有: 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民生政策、加快科技创新及工业转型升级、经济运行风险中的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和外贸下行风险、简政放权等方面,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共10篇。审计发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进度慢。如推进“大民政”建设项目中的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二期建设、十大民生实事中的圣堂镇歇马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恩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工程、个别道路工程建设(乡道Y566区村至龙湾、乡道Y582圣六线、恩堡线国道至上槎段、圣贵线、腰那线、大合线LED照明路灯安装工程)等项目。
 
  (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存在不足。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投融资机制不完善,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产品的开发、舞台精品艺术的打造及文化产业人才的激励等方面投入不足,挖掘、利用文化资源开发不够。
 
  (三)公办养老机构效益低和服务水平不足。镇级敬老院的入住率较低,跟踪抽查了沙湖、东成、圣堂、恩城等4个镇(街)敬老院,已入住老人数占符合入住条件的老人总数的12.7%、占床位总数的26.3%;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养老机构均未引入医疗服务,大多数未引入社工服务;恩平市12个养老机构大多数未获得消防许可或备案。
 
  (四)土地出让计划难以完成和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物业去库存周期偏长。2015年度土地出让计划难以完成,工矿仓储(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分别完成计划的20.66%、16.54%、225.12%、61.8%;恩平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物业去库存周期偏长,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约为30个月。
 
  经审计跟踪,我市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相关事项加快推进。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江门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农村集体“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抽查了东成镇、大田镇和横陂镇三个镇四个村委会的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恩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市镇两级网络监管平台已建立完成,“三资”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资金管理方面,库存现金超过规定的限额〔涉及7个镇(街)88个村委会(经济联合社)752.79万元〕;报销凭证不规范不完整(涉及2个村委会4.87万元);一些餐费支出的原始凭证与业务事项不相符(涉及3个村委会14.87万元);支付征地及青苗补偿款所附相关资料不全(涉及1个村委会103.95万元);部分村集体组织2014年度未执行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部分村组织未及时将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成员公开。
 
  (二)在资产管理方面,资产清查工作不到位;清产核资工作未得到落实;存在账外固定资产(文化楼16.2万元);资产未按规定实施评估后发包、租赁;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通过平台交易的比例过低(仅占总交易量的11.96%)。
 
  (三)在资源管理方面,签订合同年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三资”管理规定(涉及2个村委会4个项目);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通过平台交易的比例偏低(仅占总交易量的2.95%)。
 
  此外,审计过程中及时向市纪委报送5条问题线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在恩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要求,积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依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办事,有责必究;惩防结合,重在预防;协调合作,成果共享”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原则,收到较好效果。强化了对领导干部“财权”的监督,在维护财经纪律和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作用,为组织人事部门任用考核干部提供了客观的审计依据,有效地提高了领导干部资金管理水平及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促进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增加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执政的自觉性。
 
  2015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1,766万元(其中主管责任1,919万元、领导责任金额9,847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22篇,提出和被采纳审计建议45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11篇,审计效果较为显著。通过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
 
  (一)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
 
  (二)未通过报批、评估等法定程序处置和转让公有资产产权等。
 
  (三)未经批准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四)将部分费用在下属单位列支。
 
  (五)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六)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八)会计工作不规范。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部署,采用交叉审计的方式,由开平市审计局跟踪审计了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垦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要求、采取逐步健全住户保障制度、扩大人群覆盖范围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服务,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审计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
 
  (一)部分保障性住房被闲置。包括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大楼B幢8套、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大楼80套、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大楼40套。经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成了50套住房的摇珠分配,加快分配入住的工作进度。
 
  (二)个别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认定规定。经审计发现后已取消了其农房改造资格。
 
  (三)公共租赁大楼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第三期公共租赁工程配电房配套基础设施没有同步建设,造成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无法投入使用。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积极采取措施,有效缓解收支矛盾。一是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保障财政收入;严控财政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好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助于经济发展的项目,吸引优质企业落户产业园区,盘活及消化存量工商业用地和加强闲置土地清理;结合上级供给侧改革方案,实施有效的去库存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带动增加税费及土地出让收入。三是科学运用PPP合作模式,大力引进企业实施PPP模式进行城市建设,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力度,抓好企业用工购买社保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向上级争取社保调剂金的工作,确保社保基金收入增长,保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达到收支平衡,保障群众利益,防范社保基金支出风险。
 
  (二)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压减前期工作时间,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又好又快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从根源上解决存量资金积压未去,增量资金又未能及时安排的不良循环问题,此外,还应加强建设项目的结(决)算工作,及时落实资金支付。各有关单位应互相配合,优化审批程序。财政部门应发挥财政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快工作开展和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同时,对符合清理回收统筹使用条件的资金,及时做好清理盘活。
 
  (三)完善财政实时在线监督系统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其实时监督作用。目前,我市已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并开放权限给人大部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但应进一步完善财政实时在线监督系统的功能模块,增强预算监督功能。在单位指标和财政支付数据已实现联网(连接预算执行系统)动态生成的基础上,将目前的“四本预算”执行情况由静态表格(按月将各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表格导入系统)转换为联网动态生成模式,并将财政专户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全口径预算动态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此外,在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等模块,真正实现预算执行监督全覆盖。
 
  (四)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预算执行的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加强预算收入、支出及暂存款、暂付款的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做到账实一致,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
 
  (五)强化监督和公开,健全对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建立分级督办机制,将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市、各单位的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并及时公开整改进度,使整改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屡审屡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抓机遇、打基础、谋长远的关键时期,而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江门市委和市委“十三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审计新常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审计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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