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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我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审议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市各整改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审议意见要求,压实责任,层级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改意识不断提高。市政府将市主要领导对审议意见批示转发各整改单位,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学习新审计法,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压实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将审计整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市政府和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分别列入年度督查督办事项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事项。市政府多次召开整改协调会,力促整改提质提效。市审计局成立整改专班,督促指导整改单位跟进整改工作。

  (三)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实行整改销号,通过及时上缴财政资金、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等方式积极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9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整改率92.31%。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拨付资金、退回款项或制定用款计划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8,639.27万元,修订或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8项,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1名,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正持续跟进整改。

  (一)财政管理方面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财政管理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

  1.关于部分滞留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应缴未缴款16,878.55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2.关于部分政府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2021年,市财政局已将财政专户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做好收支计划,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3.关于部分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分解下达上级项目补助资金,督促预算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资金支出执行进度。

  4.关于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2021年6月已将结转两年的存量资金3,229万元全部收回统筹使用,至2021年7月底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2,437万元已形成支出。

  5.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对同一事项编制的预算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市社保局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2021年财政公共预算对机关养老的财政补贴收入与社保基金预算财政补贴收入已一致。

  6.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市档案馆、市统计局等10个单位会计账系统和固定资产系统账已调整一致。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闲置的房屋用于农业物资存放仓库。市政数局履行公务用车购置手续,对原借用的公务用车报请处置。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公务用车调配手续。

  7.关于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控不严格方面问题。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24个单位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根据相关制度做好会计核算,按规定科目核算“三公”和会议费,确保经费支出反映完整、真实。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8个单位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8.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完善方面问题。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7个单位严格落实银行转账、公务卡结算等支付方式,减少现金的使用。市住建局已全额退回超标准列支交通补贴。团市委将结存在单位账户的青联会议费2.1万元上缴退回至市财政,对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对收支核算不完整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处理,涉及金额清理完毕。市妇联通过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核查,对其他应付款4.02万元进行清理核算。市委政法委、市妇联等4个单位加强对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和控制,完善相关报销依据。市住建局、团市委等3个单位加强对财会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流程,完善相应的购买程序和手续。

  9.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大槐镇取消重复编制的预算支出项目,将政府性基金纳入2021年预算报告草案中,将未及时解缴国库的30.73万元解缴国库,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制定《大槐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工作方案》,落实镇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制度,规范政府收支管理。

  10.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大槐镇追回超范围发放补贴0.26万元,加强支出票据审核,对错入科目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大槐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工作方案》,确保资金支出范围合规。

  11.关于项目管理不严谨方面问题。大槐镇和中标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工程结算定价按照采购价与评审机构的审核价对比的低价结算,对未及时清理的征地费用核算专户进行了结账清算。

  12.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存在不足方面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审计报告中提及的项目资金细化支出经济分类,表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时,将加强调研和测算,使预算项目更为细化,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内的科学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红十字会等4个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对照预算进行支出,确保预算严肃性。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

  1.关于“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存在不足方面问题。市人社局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通过烹饪餐饮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粤菜师傅”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建立完善“粤菜师傅”多层次评价体系。积极发动各类重点群体参加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公益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各类重点群体的职业培训补贴。对2020年15名获证的粤菜师傅都通过电话回访提供就业服务,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回访中13人已实现就业。

  2.关于就业创业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1年3月完成了6笔资金补贴3.3万元的发放。

  3.关于部分单位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124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个单位已全部清退涉企保证金124万元。

  4.关于未按政策要求及时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租户租金方面问题。市供销社对符合政策减免租金条件的14户承租户给予减免7-9月份租金2.07万元。市资产办已将2020年7至9月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全部落实到符合减免条件承租户,为193户减免租金38.39万元。

  5.关于燃气企业未按规定阶段性降低部分企业用气成本的问题。恩平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将未降低的用气成本29.37万元退回22家用气企业。

  6.关于超标准支付1名人员创业补助资金0.4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于2021年5月追回多支付的租金补助0.4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局国库,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

  7.关于超期限审批、拨付创业补助资金方面问题。市人社局发出文件通知,明确受理机构预审通过后,审核材料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上交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拨款银行的协调沟通,提前做好资金申报和支出计划,加快内部审批和拨款进度。

  (三)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中2个。

  1.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丰穗米业公司收齐合同约定的设备。良西镇已督促实施主体退回5万元财政资金,使用公司银行公户转账支付设备款。虚开发票列支设备款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已重新调整资金使用方案,由镇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沙湖镇、牛江镇等3个镇(街)已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完善合同,对未备案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补充备案,沙湖镇合源粮食加工厂、恩平市冯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暂时无法办理土地流转合规性手续,已经分别退回专项资金20万元。

  3.关于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各镇(街)对报告中指出出水水质不达标的10条村进行重新调试,定期检修和监测,目前出水水质已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级标准。

  4.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印发《恩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运营监管义务和要求,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安全。

  5.关于环评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筑项目名录(2020年版)》,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名录中的豁免项目,审计报告中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无需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实施主体企业加快项目推进,产业园已完成投资22,687.42万元,完成率111.65%。牛江镇、良西镇等3个镇督促实施主体按时完成建设,及时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协助实施主体完成编制青蟹养殖技术编程和养殖技术培训。市供销社向项目单位发出催促函,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对相关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增加了横陂供销社农产品冷库及农副产品购销部,对建成未使用的冷库进行运营。截至2022年3月底,丰穗米业和中农蓝牛江物流园已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中农蓝农耕科普体验中心和合源粮食加工厂根据规定无须办理报建手续,丰江农业仍未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未完成整改。

  7.关于个别镇的项目资金总体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市住建局督促有关镇加快工程结算资金申请进度,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工程款总支出4666.87万元,支出进度92%,仍有未支付金额386.48万元,涉及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未完成整改。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方面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

  1.关于未及时清退1名工伤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1.89万元的问题,市社保局已完成清退。

  2.关于多支付1名人员失业保险待遇0.015万元的问题,市社保局已收回多支付资金。

  3.关于项目投资超立项金额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工总支出超出批复的立项总额20%的问题。市教育局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4.关于未及时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市教育局督促年乐学校迅速编制科教楼竣工财务资料,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转记固定资产工作。

  (五)绩效审计方面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绩效审计方面查出的2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1.关于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方面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将支出数据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实际支出与监管系统数据一致,并与相关单位共同核对更正登记错误的受益对象身份信息。

  2.关于一些项目推进、资金支出进度未达要求方面问题。市住建局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调整至平东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项目已经形成实物工作量。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4个单位的新增财政资金已使用完毕。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突出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中1个。

  1.关于部分经营性资产租金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收缴的问题。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已分别收回未及时缴纳的租金2.25万元、1.5万元。

  2.关于部分经营性资产出租期限不合规,涉及市教育局管理的不动产合同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问题。大田中学鱼塘已更改租赁期限为20年,其余经营性资产市教育局与相关租户已协商整改。

  3.关于部分资产未规范履行公开招租手续问题。市住建局已通过局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开招租,将未签订合同的经营性资产报市政府划回原单位管理。市教育局1处资产应大田镇要求租赁,1处资产借用恩城东门社区用于建设警务区。

  4.关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市资产办、市住建局已完成出租,市教育局管理的8处资产中有3处已取消该经营性资产出租、2处已出租、3处仍处于闲置状态,未完成整改。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的3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

  1.关于履行单位本职工作不到位方面问题。市住建局已重新受理群众投诉事项,落实专人负责,协助市城管执法局持续跟进。1名公职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30万元,取消退休待遇,追回其侵占公款资金46.37万元。

  2.关于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不重视方面问题。团市委及时完善、印发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市委党校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需集体讨论的金额标准。市住建局重新制订内控制度,规范重大资金使用流程,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依法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团市委、市妇联等4个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3.关于工程管理工作不合规方面问题。市委政法委加强相关法规学习,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委党校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严格遵守工程质量保证金相关规定,依法签订施工合同。

  三、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和原因

  从整改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补充、修订、完善了有关规定、制度等,整改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市教育局长期闲置的3处共4400.32平方米经营性资产仍未招租成功,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下实体经济受挫,并且上述经营性资产地理位置偏僻导致招租不成功。二是市农业农村局未能督促丰江合作社办理建设项目手续,原因是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要求,需待用地性质确认才能办理建设项目手续。三是个别镇项目资金总体支出进度缓慢,具体涉及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等6个镇共386.48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仍未支付完毕,该问题是各镇财力困难自筹资金不到位所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扎实有效。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拿出真招实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清零。二是加强审计整改合力。继续健全完善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以及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责任,形成更强的整改合力,促进整改到位。三是大力推动标本兼治。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江门市及我市审计委员会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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