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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明确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14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明确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老年人开设护理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等。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等。

  在适老化服务方面,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在法律服务方面,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记者  潘跃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15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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