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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全力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层养老领域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出台扶持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取得较好社会效应。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典型代表多次在全国、全省业务会议上交流经验,涌现出“全国敬老文明号”、全省星级养老机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批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呈现出竞相迸发、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


1
高位谋划推动,营造孵化环境


市委、市政府政治站位高,布局谋划准,将养老服务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连年把养老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作为市政府年度工作清单督办,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为“一张蓝图”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近年来,从出台民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到提出建设“大民政”综合保障体系,建立以社会资本参与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市场,再到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系列旨在“扶上马、送一程”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思路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构建了浓厚的孵化氛围和强劲的壮大动力。


2
完善扶持政策,增强市场动能


修订出台了《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供地优惠、新增床位补助、运营补助、省星级机构补助、医养结合服务补助以及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放宽补助范围,同时率先明确支持公办养老机构采用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模式并给予政策扶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正在修订《江门市市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市级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市级扶持资金管理,更好扶持我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据统计,全市已累计核发新增床位补助、运营补助1767万元。


3
深化审批改革,全面开放市场


深化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项目报建流程、精简行政审批手续,积极引入境内外社会资金投资兴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切实增强市场动能和潜能。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一门、一网、一次”的原则,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备案实行并联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提高办事效率。今年,全市新增2家民办养老机构,累计建有民办养老机构26家,占全市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95家)的27.36%,实现每个市(区)至少建有1家。另有在建民办养老机构11家,涌现以幸福养老连锁机构、新会区颐逸护老中心为代表的一批示范性标志性项目。


4
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品牌形象


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排查、整治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提升口碑价值和服务品质,择优向省推荐申报评定星级养老机构,已有16家民办养老机构获评省级星级养老机构,位列全省第二。大力实施敬老院改造转型升级工程,引入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化改革,24家敬老院具有社会化改革因素,改革后庭院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明显改善。其中,蓬江区杜阮镇颐养院运营团队研发智能院舍管理系统,实现院内长者数据动态管理。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向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培育了以幸福养老连锁机构、新会区康怡颐养院、恩平市同乐颐养公寓等为代表的民办养老机构,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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