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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 动真格 亮剑农村低保“微腐败”

  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系统延伸的应有之义。


  2018年4月,民政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今年4月,民政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多地民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狠抓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河北提高政治站位 统筹推进专项治理


  河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的职责任务。同时,制发《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方案迅速行动,扎实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统筹推进,针对重点环节抓实抓牢


  根据民政部门肩负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工作量,河北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与全省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核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部署推进,合理安排工作力量,针对社会救助领域腐败作风问题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和问题多发点开展专项治理。


  配合省人大做好农村低保专题询问工作。河北省人大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事项后,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借力推动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同时开展社会救助资金专项检查,落实农村低保精准认定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式督导。组织精干力量对石家庄市赵县、张家口市怀安县等地农村低保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当地严格按规定,查明事实,合法处置、正风肃纪。


  以帮带方式进行全面督导。河北省民政厅制发《关于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核查”列入厅帮带督导组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回头看”明察暗访及评估检查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对全省民政工作开展为期1年的督导检查。


  配合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做好低保线索实地调查工作。2018年10月中旬,河北省民政厅配合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对国务院大督查反馈的举报农村低保违规违纪线索、部领导批示的农村低保违规违纪举报线索,深入保定顺平县、易县实地核查,指导地方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建立规章制度,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民政厅一方面从根源着手,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农村低保特困兜底脱贫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另一方面,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农村低保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低保行政文书不规范的问题,指导邯郸市、沧州市、承德市完善低保行政文书,并在全省转发推介。


  辽宁重点开展七项行动 强力抓好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打造农村低保风清气正的新生态,辽宁省民政厅紧紧盯住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开展以下七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回头看”行动。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指导各地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落实低保备案制度和低保经办服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更新完善备案台账,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彻查清楚,强化长期管控,坚决扼杀“人情保”“关系保”。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排查行动。会同扶贫等有关部门,全面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的底数,进一步完善低保兜底的政策措施,杜绝应兜未兜、兜而不扶或一兜了之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积压信访案件化解行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全面收集来自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互联网等多渠道的信访案件线索,汇总分析新旧信访案件,一个一个调查清楚,对经调查确定信访举报属实的案件,从速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纠正对困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和不正之风。


  四是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审核审批规范高效行动。推动各地认真落实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堵塞认定程序上的制度漏洞,压实乡镇(街道)受理救助申请主体责任,对入户核查、重点抽查、书面告知、限时办结、民主评议、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程序上规范有序,管理上章法明晰,时效上高效及时,坚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是有序开展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行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是低保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创新。围绕不断提升各级核对机构能力,着力解决省市核对系统对接问题,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切实发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和震慑“骗保”行为的先锋作用。


  六是全力开展农村低保经办服务能力达标行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8]13号),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解决县乡经办服务人员“四个意识”不强、专职人员不达标、工作纪律涣散、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七是探索开展多元长效监督检查行动。适时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跟踪问效行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督查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金的要严惩不贷,斩断伸向农村低保金的黑手。探索“互联网+监督”行动,县级民政部门在其网站上公开(县级民政部门没有网站或者网站不具备公开条件的,由市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在其网站公开)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黑龙江聚焦群众关切  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精准管理


  黑龙江省民政厅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2018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公平正义。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的补充通知》,将其作为今年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和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点从社会救助领域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完善政策入手,推出三项务实举措。


  全面推进低保办事不求人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和精准管理活动,重点整治基层低保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推脱梗阻等行为。重点解决“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对申请家庭是否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委干部有近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经办人,在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时,实行回避和备案制度,并将近亲属范围从申请者本人和配偶的直系亲属扩大到三代内的旁系亲属。坚决杜绝低保“一刀切”现象,凡是新增或取消低保对象必须入户调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低保办事不求人”和审核审批“最多跑一次”活动,抓实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监督各个环节,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即低保申请受理率、乡街入户调查率、申请对象的政策知晓率、经办人员近亲属回避备案率均达100%。


  全面畅通省市县社会救助监督渠道


  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全面规范低保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加大信息核对力度,提升对象认定的精准性;规范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管理,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在全面落实已有公开公示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今年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低保对象有关信息。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强化“应保尽保”防止“漏保”


  专项治理低保审核审批中的“漏保”问题,明确人户分离家庭低保办理方法,明确申请救助的家庭赡养费计算方法,完善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对赡养人应给付赡养费金额予以量化计算。以未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因病、因残致贫家庭为重点,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立集体研究,“一事一议”制度,对因其他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且短期内无法摆脱贫困,以及个别疑难问题,可按照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集体决策的方式解决,切实防止“漏保”。


  重庆突出重点 纵深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庆市民政局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查处低保违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导致低保审核审批结果不真实、不工作的问题。


  二是查处“漏保”问题。检查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及开展低保“渐退”工作情况,严肃查处“漏保”问题。


  三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


  四是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


  甘肃坚持精准方略突出治理重点


  今年以来,甘肃省民政厅按照《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坚持精准方略,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甘肃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接到涉及农村低保领域的问题线索22条。


  坚持精准方略,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精准核查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甘肃省民政厅会同多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信息核对联动机制进一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通知》,落实农村低保信息定期核对机制,每两个月对农村低保家庭“五有”情形进行信息核对。对不符合“五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


  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要求,全省对农村低保三类、四类对象进行了第一季度核查,严格执行入户调查、指标评估,按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清退,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调整保障类别的及时调整;对已退出农村低保范围、基本生活又出现困难的家庭,按政策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典型问题


  核查“错保”问题。组织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主要领导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会,总结2018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向各市(州)交办省里核对出的“五有”情况信息,由各市(州)组织开展进一步核查,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核查“漏保”问题。严格落实《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核查未开展逐村逐户排查、不认真入户调查、不运用指标体系和未将脱贫又返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等情况,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杜绝“漏保”问题。


  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各地是否认真落实民政干部、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是否单独登记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的低保申请,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全省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市(州)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召开专项治理培训会。召开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总结2018年核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培训,提出狠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问题整改要求,有力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在末端落实。


  公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明确省、市、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等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加强实地检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开展明察暗访。甘肃省民政厅派出6个工作组对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天水市、白银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及直接入村、直接入户“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低保对象不精准、“一兜了之”“错保”“漏保”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并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点,对2018年以来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市(州)、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


  来源:综合网络


  编辑:吴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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