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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科工商务字〔2018〕15号 关于2017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恩科工商务字〔2018〕15号
关于2017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对自主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申请国内发明专利,促进专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恩平市关于开展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活动促专利产出实施方案》(恩科工商务字〔2018〕14号)和《恩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恩科工商务字〔2016〕157号),现将2017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具有恩平市户籍的个人,且专利权人地址属于本市境内。
二、申报条件
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发明(发明专利申请须已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及实质审查费)。
三、受理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恩平市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恩平市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或委托代理机构开出的缴费通知书;
5、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专利申请费等费用票据;
6、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上述材料3~6项为复印件,申报人除准备上述材料之外,还须携带原件以备审核验证。
五、申报途径
专利权人可自行前往市科工商务局科学技术股(恩平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或委托代理人申报。
六、资助原则
根据《恩平市关于开展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活动促专利产出实施方案》和《恩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分包干资助和分期资助两类情况进行,并执行先安排包干资助后安排分期资助原则。
(一)包干资助
根据《恩平市关于开展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活动促专利产出实施方案》,一次性给予经费资助。其中符合费减政策的公司企业或个人,每件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不符合费减政策的公司企业或个人,每件发明专利资助5380元。享受此类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其他本级财政的资助扶持(含申请和授权资助)。
包干资助的申请量根据我市财政预算支持的额度实行资助总量控制,申请结算费用超出预算资金控制额度时,优先资助2017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优先资助经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高培入库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和2017年申请高企认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及建设市级以上工程中心的企业。符合上述优先原则的申请,同等条件下按受理书申请日期的先后排序享受资助,并按先企业后个人,额满即止。
(二)分期资助
根据《恩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一次性给予经费资助。对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待其获得专利授权后,再按有关规定申请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超出包干资助控制额度的申请,自动转为分期资助。
七、其他要求
1、申报对象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后报送。
2、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报送,并按本通知要求排好顺序报送。
3、市科工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报送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的,取消资助和奖励资格。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