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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恩平市委 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恩发〔2016〕8号),鼓励我市单位及个人积极开展科技自主创新,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恩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恩科工商务字〔2016〕157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17年度恩平市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工作,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序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科技成果鉴定 | 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 |
2 | 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 | 国家、省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 |
3 | 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 | 包括:发明专利授权(含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注:本次申请资助暂不包括发明专利申请) |
二、申请条件
(一)科技成果鉴定、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类。
1.申请单位(个人)应为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恩平市户籍的个人或在恩平市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员,项目实施地及其产生的税收必须在恩平市内。
2.申请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必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评定或认定,以评(认)定文件日期为准。
3.同一单位(个人)申请同类别多项资助项目,按孰高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类。
1.申请单位(个人)应为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恩平市户籍的个人或在恩平市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员,其专利登记地址必须在恩平市内。
2.申请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必须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以受理书或授权书日期为准。
3.同一单位(个人)申请同类别多项资助项目,按不同内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同一项目同一性质的申请,如已享受本资助以外其他的本级财政资助、扶持、奖励,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请资料
1.恩平市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恩平市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汇总表。
3.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科技成果鉴定、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类:评定(认定)或批复文件、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专利申请和授权资助类:专利申请受理书或授权书、批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个人)必须要认真填写申请表,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
2.各单位(个人)在同一类别有多个项目申请的,需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申请表。
3.申请表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送恩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5.受理地点:恩平市新平北路1号市科工商务局401室。
6.联系人:范海靖、吴毅华,联系电话:7814477。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