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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少跑一次”,点赞“多获一个”——恩平市教育局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

乘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东风,恩平市教育局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载体,努力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大力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便民服务等措施,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制定措施,实现民生政策“零距离”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粤教规函〔2016〕199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7月24日,恩平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实际并参照我省其他县(市、区)的做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恩教字〔2019〕43号),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业务办理工作,消除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着力提升教育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的领导下,恩平市教育局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当前我市转学业务审批工作,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不足,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解决路径。在自查问题的过程中,教育局发现当前我市转学业务的办理手续相对传统,学生办理转学需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等多次跑动,手续繁琐,未能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对此,教育局结合当前“互联网+”新形势,不断改进优化工作,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探寻高效、便民、务实的转学业务办理流程——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业务办理工作,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着力消除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

根据简化后的转学流程,广东省内义务教阶段学生转入我市,由转入学校和我市教育局审核即可;省外义务教阶段学生转入我市,视转出地的政策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再经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相比过去,需办理转学的省内义务教阶段学生或其监护人仅需持相关转学证明材料经转入学校审核,由转入学校结合本校学位情况确定能否接收。对于所有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汇总材料上交教育局审批并完成备案,学校学籍管理员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生电子学籍转入。

二、明确责任,扎稳政策落实“基层根”

根据文件精神,恩平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层层落实转学管理责任,并将学校转学管理工作列入对学校的常规检查内容,狠抓基层落实情况,确保便民举措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校长是转学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转学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学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学校转学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责任;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各普通中小学负责转学业务的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负责人需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转学业务、热情服务群众等基本要求,学校要授权到位。各级责任人要立足本职岗位,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热情接待提交转学申请的学生家长,如学生家长申报转学材料不齐全,学校要“一次性告知”补齐所需材料,减少家长到学校的次数,缩短家长在校内的流转时间。对于片内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校应无条件接收,不得故意设置阻碍,严禁对转学学生进行智力测试,否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对于非片内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在无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学校应耐心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到民办学校或稍远的公办学校申请转学。严禁学校未经核准转学条件预先安排学生就读,严禁学校空挂学生电子学籍。

三、广泛宣传,擦亮恩平教育“金名片”

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政策文件落到实处,恩平市教育局就新文件开展积极宣传。在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恩平市教育局频道、“恩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已关停)等网络平台发布文件,在教育局大厅内公开文件,同时组织各校积极宣传简化后的转学流程。此外,教育局还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文件,尤其要求业务股室和局办公室要熟悉业务,随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高效解答。

下一步,恩平市教育局将继续探索更多便民利民的行政审批方式方法,完善办事指南,开展多渠道宣传,同时将新方法、好方法运用到更多业务当中,努力实现全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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