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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义务教育

1.小学。

全市校外适龄儿童7230人,全市小学招生7230人,净入学率100%。与去年招生6184人对比,增加1046人;与今年毕业6609人对比,增加621人;全市小学在校生增加621人。

城区校外适龄儿童4488人,城区小学招生4925人。与去年招生4018人对比,增加907人;与今年毕业3945人对比,增加980人;城区小学在校生增加980人。恩平市实验小学今年秋季开始招生。

农村镇校外适龄儿童2742人,农村镇小学招生2505人。与去年招生2166人对比,增加339人;与今年毕业2864人对比,减少359人;农村小学在校生减少359人。

2.初中。

全市小学毕业生6609人,全市初中招生6609人,净入学率100%。与去年招生6264人对比,增加345人;与今年毕业4852人对比,增加1757人;全市初中在校生增加1757人。

城区小学毕业生4001人(含冯如小学和东成镇中心小学横槎校区),城区初中招生4495人。与去年招生4164人对比,增加331人;与今年毕业3109人对比,增加1386人;城区初中在校生增加1386人。恩平黄冈实验中学、恩平市华附学校、恩平市旗风学校和恩平市体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农村镇小学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初中毕业生4852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4170人,初三毕业生市内升学率85.94%。与去年招生4614人对比,减少444人;与今年毕业3579人对比,增加591人;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增加591人。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3150人。与去年招生3456人对比,减少306人;与今年毕业2778人对比,增加372人;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增加372人。恩平市第一中学招生800人,恩平黄冈实验中学招生850人,恩城中学招生700人,华侨中学招生400人,独醒中学和郁文中学各招生200人。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020人。与去年招生1158人对比,减少138人;与今年毕业801人对比,增加219人;全市中职在校生增加219人。恩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生1000人,恩平市体育学校招生20人。

(三)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11人,今年计划招生10-20人;初中毕业11人,计划招生11人(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

三、基本要求与措施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1.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和城镇化落户政策的宣传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镇(街)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学位供给本镇(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其余户籍(如持房产证但户籍未迁入房产地址、持营业执照、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外国籍等等)的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可安排入学,如学位不足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解决部分入学,学位派满即止,未派中的由教育局与各镇(街)做好相关引导和分流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校接收。

2.做好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最低定为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镇(街)和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辖区内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参与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劝学返校工作,切实降低义务教育学生辍学率。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备案。

3.做好各类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入学优惠政策,对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警察)、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人员、各行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驰援市外疫情重点地区医务防疫人员等的适龄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入学。按照国家“两为主”“两纳入”的政策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接纳常住外来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原则接纳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主阵地,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接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做好“三侨生”证明办理的宣传工作,按规定让“三侨生”享受有关入学优惠政策。

(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进行划片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进行招生,保证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尽力吸纳外来工随迁子女和港澳同胞随迁子女入学。农村镇小学招生以招收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为主,城区小学招生以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为主;农村初中对口本镇小学毕业生招生,城区初中对口城区小学毕业生招生。凡跨镇跨片招生的学校,必须征得原招生单位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由恩城中心小学具体制订,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恩平市第一中学(主校区)初中招生面向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读,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学校具体制订,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贯彻落实各项免费教育政策和助学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粤府〔2016〕68号)、《广东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8〕2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97号)的要求,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根据《关于建立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9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教〔2017〕255号)的要求,完善高中阶段生均经费拨款机制。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的要求,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对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残疾学生给予教育资助。

(四)推动城乡教育和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扎实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学校项目建设,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扩大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合理分配公民办学校招生比例,把民办学校招生统一纳入招生计划,实行公民同招,努力满足群众对优质民办教育的需求。

(五)推进实施阳光招生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媒体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和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附件:恩平市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表.xls


恩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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