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政策指引

截至12月31号,再不申请就要错过以工代训补贴了!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文的要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012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其后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为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符合本通知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1月开始,2020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三、补贴查询方法

  企业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rsfw.jiangmen.cn/),如未有网上服务平台,请按照相关指引注册账号。点击首页右上角的“‘以工代训’补贴资格校验”按钮,便可查询企业的补贴资格符合条件。

  四、补贴申报

  企业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申领补贴,需从4种补贴申请条件中选择1项(选择后不能改动),请企业根据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选择对应的申请条件。

  五、咨询电话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0750-7717369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