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文的要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其后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为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符合本通知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三、补贴查询方法
企业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rsfw.jiangmen.cn/),如未有网上服务平台,请按照相关指引注册账号。点击首页右上角的“‘以工代训’补贴资格校验”按钮,便可查询企业的补贴资格符合条件。
四、补贴申报
企业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申领补贴,需从4种补贴申请条件中选择1项(选择后不能改动),请企业根据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结果选择对应的申请条件。
五、咨询电话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0750-771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