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企业:这些就业补贴福利,你申请了吗
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上级出台了系列就业补贴政策。恩平各用人单位注意啦,以下这些情况有就业补贴可以申领。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受此限)。
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申请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劳动合同;(4)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申请条件:(1)2020年3月18日起,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劳动合同;(4)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本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满3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四、一次性吸纳湖北籍劳动者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用人单位。申请条件:(1)2020年4月26日起,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劳动合同;(4)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本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满3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五、一般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申请条件:(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3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受此限)。
六、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申请材料:(1)见习协议书;(2)身份证;(3)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5)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七、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用人单位。申请条件:(1)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以下情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满半年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同一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申请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追加补贴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条件:(1)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本项目实施至2020年底,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在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条件:(1)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单位银行账户。注意事项: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十、招工补贴
补贴条件∶自2020年2月9日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即此前没有在江门进行就业登记,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员工,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补贴标准及期限∶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注意事项:对于同一劳动者,招工补贴与疫情防控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不能重复享受。申请材料∶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由各镇街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属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咨询电话:0750-7724335。
补贴申请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Jmqyfwpt/index.do
各镇街咨询电话:
恩城街道办事处7817218
东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7512699
君堂镇公共服务中心7176320
圣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7382827
牛江镇公共服务中心7631990
沙湖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7687078
大田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7323827
那吉镇公共服务中心7281702
良西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7393936
大槐镇公共服务中心727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