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以工代训补贴支付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函〔2021〕198号有关规定,决定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提出以工代训补贴申请,且目前仍未兑现补贴的企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原补贴标准的20%比例发放补贴(即补贴支付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现将相关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求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
受理单位: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
邮编:529400
联系电话:0750-7717369
附件: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