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1号)和《江门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人社发[2021]11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在6月30号收集汇总了第二批申报评审范围和条件内的申请人材料,通过我局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核,现对拟符合申报乡村工匠职称评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实名提出异议,须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公示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750-7717369
联系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人社局三楼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附表:2021年恩平市拟符合申报乡村工匠职称评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