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通行费调查结论概述、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通告如下:
一、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9:00 - 12:00
二、地点:广州市珠江宾馆会议中心壹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我省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前期政策研究、广泛调研和通行费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定价机关拟定了以下听证方案,以供听证。
(一)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的,适用于除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以外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方案统筹考虑了使用者与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统筹考虑了我省高速公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物流业“降本增效”的实际需要,力争实现社会效益最优化。
1.关于客车收费问题。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 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如下:
类别 | 车辆类型 | 核定载人数 | 说 明 | 收费系数 | 收费费率 |
1类客车 | 微型、小型 | ≤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 1 | 1. 一般高速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 标准车公里; 2. 独立桥隧实行按次收费,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
2类客车 | 中型 | 10-1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1.5 | |
乘用车列车 | - | ||||
3类客车 | 大型 | ≤39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 2 | |
4类客车 | ≥40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 3 | ||
注: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
2.关于货车收费问题。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货车的收费系数主要根据“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核定。具体听证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基于我省货运结构的现状和物流业发展需要,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 | |||
收费系数(方案一) | 收费系数(方案二) | 收费系数(方案三) | 收费费率 |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1 | 1 | 1 | 1. 一般高速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 标准车公里; 2. 独立桥隧实行按次收费,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2.1 | 2.1 | 2.1 | |
第3类 | 三 轴 | 3.16 | 3.16 | 3.16 | |
第4类 | 四 轴 | 3.75 | 3.75 | 3.7 | |
第5类 | 五 轴 | 3.86 | 3.86 | 3.8 | |
第6类 | 六 轴 | 4.09 | 4.05 | 4.09 | |
注:1、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系数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系数增加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2、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
3.关于专项作业车收费问题。鉴于专项作业车的分类方式与货车一致,其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二)调整普通公路上特大桥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是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合理确定的,即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车型构成特征条件下车辆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并维持比重较大的车型收费标准与调整前尽可能保持一致,适当调整其他车型的收费标准,确保调整后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调整前保持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1.汕头南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48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72 |
第2类 | 10座-19座 | 72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96 |
第3类 | 20座-39座 | 90 | 第3类 | 三 轴 | 124 |
第4类 | ≥40座 | 97 | 第4类 | 四 轴 | 168 |
第5类 | 五 轴 | 172 | |||
第6类 | 六 轴 | 180 |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6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3、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2.佛山三水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10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10 |
第2类 | 10座-19座 | 12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17 |
第3类 | 20座-39座 | 15 | 第3类 | 三 轴 | 20 |
第4类 | ≥40座 | 17 | 第4类 | 四 轴 | 26 |
第5类 | 五 轴 | 28 | |||
第6类 | 六 轴 | 31 |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3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2.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3.佛山广和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5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5 |
第2类 | 10座-19座 | 5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17 |
第3类 | 20座-39座 | 15 | 第3类 | 三 轴 | 20 |
第4类 | ≥40座 | 18 | 第4类 | 四 轴 | 27 |
第5类 | 五 轴 | 29 | |||
第6类 | 六 轴 | 30 |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2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1.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4.湛江海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
客车收费标准 | 货车收费标准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元/次) |
第1类 | ≤9座 | 15 | 第1类 | 二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15 |
第2类 | 10座-19座 | 20 | 第2类 | 二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40 |
第3类 | 20座-39座 | 30 | 第3类 | 三 轴 | 60 |
第4类 | ≥40座 | 42 | 第4类 | 四 轴 | 85 |
第5类 | 五 轴 | 88 | |||
第6类 | 六 轴 | 90 | |||
注明:1、车型分类执行交通行业标准JT/T 489-2019; 2、摩托车收费标准仍然执行5元/车次; 3、六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车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轴型,收费标准比上一轴型车辆收费标准增加2.5元(4、5、6类车的平均级差); 4、套票标准可在新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
四、通行费调查结论概述(附后)
五、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3名)
类别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业 | 联系方式 |
消费者参加人 (13名) | 陈文枢 | 男 | 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都村村委会(低收入人员) | 农民 | 13826812734 |
唐志苓 | 女 |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管理 | 13922103733 | |
陈淑琼 | 女 | 广州北二环公司 | 工人 | ||
刘永培 | 男 | 四会市城中区众汇广告装饰工程部 | 广告设计制作 | ||
卓剑华 | 男 |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营运管理 | 0763-6860006 | |
徐祗金 | 男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 | 交通服务 | ||
梁定仁 | 男 | 广州群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户外传媒 | 18924312310 | |
林国涛 | 男 | 广州佳久汇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电商 | ||
黄映辉 | 女 | 广东广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员 | 13422397965 | |
陈春永 | 男 | 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人员 | 18028569000 | |
陈满红 | 女 | 广州市白云区培英实验小学 | 教师 | 15218855522 | |
张海山 | 男 | 威盛运输企业有限公司 | 运输业 | 0755-25100982或zhsyes@163.com | |
袁 赛 | 女 | 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服务行业 | 13711610546 |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杜 军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 |
2 | 林亿钦 | 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 18680486688 |
3 | 温英杰 | 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4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李方亮 | 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2 | 李旻希 | 广州林安汇信息物流有限公司 | |
3 | 林 凯 | 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 | 13380070585 |
4 | 王桂林 | 广州今日顺物流有限公司 | 13925018778 |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2人)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韩彪 |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 13902452551 |
2 | 叶彬 |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 | 020-37657945 |
(五)省人大代表参加人(1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林 翔 |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计师 | 020-83063576 |
(六)省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王晓华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七)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2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 | 联系方式 |
1 | 曾李郎 | 广东省国资委公职人员 | |
2 | 龚承 |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 | 020-85592315 |
(八)听证人(3名)
序号 | 姓 名 | 单位职业(职务) |
1 | 黄恕明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2 | 陆亚兴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
3 | 杨朝峰 |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
特此通告。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gw_jgglc@gd.gov.cn或听证会参加人。
附件:关于广东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调查概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