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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违法!经营者当知晓!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店消费结账时被经营者‘四舍五入’多收取了零头费用”。市市场监管局接诉后迅速联合属地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对市内茶饮、商超等零售商家进行了价格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反向抹零”的现象。

(图为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反向抹零”价格专项检查行动)

(图为部分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违法现象)

针对价格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反向抹零”违法问题的2家服务业企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恩城街道办事处、东成镇政府召开打击服务行业价格违法收费约谈会进行约谈,会议中,市市场监管局价格股负责人就2家企业“反向抹零”违法行为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条款,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并要求两家问题企业立即整改,依法规范收费、明码标价等经营行为。恩城街道办事处及东成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及要求与会企业要立即改正“反向抹零”违法收费行为,对“应退尽退”费用退还到位,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2家企业作出立即整改承诺。

(图为打击服务行业价格违法收费约谈会会议现场)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反向抹零”违法行为监管查处力度,规范商家收费行为,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反向抹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收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

消费者如遇到“反向抹零”的情况,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及时开展自查,杜绝“反向抹零”的违法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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