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恩平市富润环保有限公司: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撤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7821261 联系地址:恩平市小岛东华街1号
附件:《关于撤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通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