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执法监管信息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恩环改〔2023〕12号

  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文杰模具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5MA55NMMD20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黄玉兰

  地 址: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三区B15厂房二首层卡1(信息申报制)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开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施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产生含挥发性

  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要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中三号之一江门市人民政府西侧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9日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