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广恩型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062121369C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唐伟添
地 址: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三区B3-1号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容器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在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容器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