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永胜工艺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707747861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少淳
地址: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区B区7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 2019年 10 月 23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涉嫌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等证据为凭。
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分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 30 日(时间从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19 年11月23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恩平市永胜工艺厂厂房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