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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拟对恩平市瑞松林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恩平市瑞松林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8月27日至 2026 年09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0-782618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恩平市瑞松林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恩平市瑞松林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恩平市

环评机构

广州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恩平市瑞松林产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于恩平市恩城区石泉村委会旧石粉厂一号土地。本项目主要从事干碎木屑的生产,年产干碎木屑5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锅炉排水及软化废水经沉淀+超滤+RO+蒸发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脱硫废水定期交由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废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CR+旋风除尘+湿法脱硫塔+布袋除尘处理后由4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管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粉碎粉尘通过集气管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以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落在地面,污染土壤。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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