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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及各分局设置了统一的咨询渠道,通过电话、书面以及面对面沟通等方式接受咨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方式

  1. 市局:电话:0750-3502020;邮箱:jmsthpk@163.com

  2. 蓬江分局:电话:0750-3291782;邮箱:jmpjhbjhp@163.com

  3. 江海分局:电话:0750-3861007;邮箱:jmjhhbj@163.com

  4. 新会分局:电话:0750-6109020;邮箱:xhfjzhg@126.com

  5. 台山分局:电话:0750-5577144;邮箱:tshjfz@163.com

  6. 开平分局:电话:0750-2235828;邮箱:kphb@163.com

  7. 鹤山分局:电话:0750-8994090;邮箱:hshbjsg@126.com

  8. 恩平分局:电话:0750-7817183;邮箱:ep7812429@163.com

  面对面咨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前协商约定。

  二、 答复时限

  1. 简单问题可依据明确政策即时答复。

  2. 一般项目咨询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答复。

  3. 对涉及技术判断、重大原则或复杂疑难问题确需延期的,将有专人提前联系商定答复时间。

  三、 信息资料

  为更加及时、精准反馈意见,咨询时请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或资料:

  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拟建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等。

  2. 已掌握的相关材料(如有):如项目建议书、选址图、用地规划文件等。

  四、 有关说明

  我局及各分局答复的咨询意见,系基于咨询者所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技术指导和政策解读,并非项目环评审批的受理前置程序,也不能替代正式的环评文件编制及行政审批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的最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将以生态环境部门正式受理的环评文件及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结果为准。若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发生调整,前期咨询意见也可能相应变化。

  附件:建设项目环评咨询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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