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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拟对恩平市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恩平市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11月25日至 2025 年12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0-782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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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恩平市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恩平市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恩平市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赛蓝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恩平市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于恩平市福全电声演艺装备产业园地块五。本项目主要从事麦克风、功放、音响的生产,年产麦克风20万套、功放3万台、音响2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槽罐车定期拉运至恩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恩平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柜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作为零散废水,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水直接用于水性漆调漆用水,不外排;调漆用水在喷漆过程中随喷漆废气进入喷漆废气处理系统,剩余水分以蒸发形式损耗。 (2)废气: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刷膏、回流焊、波峰焊、浸锡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打磨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自带的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废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3排放;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丝印、擦拭、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5排放;调漆、喷漆、晾干、烘干、清洗废气经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