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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瓷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瓷片生产线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3.3万m2(合800亩),一期工程于2011年建成,总投资7.8亿元,共有4条生产线,其中3条生产抛光砖,1条生产微晶石砖,总产量1125万m2,定员1200人。本项目在原厂区内建设,于2014年建成但尚未投产,总投资1亿元,共有1条瓷片砖生产线,年产量990万m2,定员200人。员工全部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实行3班制,每日开工24小时,全年开工300日。按江门市和恩平市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煤改气”环评手续,生产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源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喷雾塔烟气、烧成窑烟气、原料仓扬尘、废砖、泥渣、废水和废气处理污泥、生活垃圾、设备噪声等。
生产废水为陶瓷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含悬浮物的废水,包括球磨废水、上釉废水、脱硫除尘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设备冷却水等;生活污水主要含COD、氨氮,为员工办公生活时产生。
喷雾塔废气在喷雾干燥制粉过程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时释放的SO2、NOx以及轻质陶土粉尘;辊道窑废气在辊道窑烧成过程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天然气自身的含尘量、含硫量以及辊道窑中设备运转扬起的粉尘;另外原料仓在装卸时会有无组织排放的扬尘产生。
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喷雾塔以及风机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原料废渣为预处理挑捡出来的杂质;废坯、漏粉主要来自于成型、干燥等过程;废釉料是釉料工段产生的污水经净化处理后形成的含有重金属元素固体废料;废砖来自窑炉烧成后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泥渣为废水处理的污泥经压滤后产生;脱硫废渣为废气处理沉淀池产生;除尘处理时从烟气回收的固体颗粒物。
三、环保措施结论
废水方面,生产废水经多级混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SBR法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洒水,远期生活污水经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的较严者,排放至杨桥河。废气方面,喷雾塔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湍球脱硫塔+大型碱液喷淋室处理,烧成窑废气采用陶瓷填料脱硫塔+大型碱液喷淋室处理,可以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25464-2010)及2014修改单中新建企业炉窑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噪声方面,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企业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规定的3类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固体废物可以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近期不排放生活污水,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远期由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评价河段的COD和氨氮均能满足相应水质标准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杨桥河、沙湖水、潭江的水质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版做好废物暂存的防渗防漏工作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使用天然气作为喷雾干燥塔、辊道窑的燃料,天然气属于较清洁型燃料,基本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只设一个废气排放口,环境预测表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所规定的二级标准。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位于室内,环境现状监测表明,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后,昼、夜间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在500米以外,不会受到本项目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的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可回用的回用于生产,不可回用的定期委外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安全处置,一般不会对场址周围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最大的环境风险源来自天然气站,在天然气运输、贮存、气化、使用等过程均可能发生泄漏事故,事故造成的影响可能是人员中毒、火灾爆炸。通过模型预测,在单个贮气罐发生爆炸的情况下,蒸气云爆炸事故破坏半径主要集中在陶瓷基地范围。虽然周边敏感点离本项目较远,但是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危及厂内及相邻企业的员工生命。因此公司必须加强日常管理,保障陶瓷基地内员工人身和财物安全,制定一系列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瓷片生产线在运营期间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煤改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本项目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具备环境可行性,则本项目可以投产运营。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及下载环评报告简本。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50-7076998 e-mail:jiajun@cnjiajun.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严小姐 联系电话:020-84112451 e-mail:natsuofay@aliyun.com
广东嘉俊陶瓷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