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恩环罚〔2020〕2号

  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新凤石料加工厂

  注册号:440785600224610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郑凤华

  地址:恩平市那吉镇七星塘村委会沙坪村杉仔朗  

  2019年1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2019年12月23日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恩环罚告〔2019〕46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万元

  限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持《恩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恩平工商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恩平市小岛东华街1号   

      话:782126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7日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