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矿业权出让(本栏目已归档)
关于公开选定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定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拟对那吉镇岭仔凸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出让,现以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规则
1、评估单位要求: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的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中选者负责该价款评估报告书通过审查和备案。
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费用为10万元。
3、摇号按照1:3摇出,依次为中选评估机构、候补评估机构一、候补评估机构二。
4、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在中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与恩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评估合同,逾期依次候补,签订合同时需携带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进行核对。
5、签订合同后,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向我局提交采矿权收益评估报告,逾期我局有权不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
6、参与摇号的评估机构可以派员现场观摩。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9日(公告之日)至2月24日上午9:00止,报名资料可邮寄或送达﹙以收到资料为准﹚;
三、报名资料包括:
1、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正副本(复印件);
2、评估机构人员应有地质、采矿、经济等专业人员(附自述材料),应有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复印件),执业矿业权评估师不得少于3名(交复印件);
3、评估机构应熟悉恩平市及周边矿产资源情况、矿产品销售市场,并从事过相同或类似矿种的价款评估工作;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信用记录;
6、评估报告质量评价记录;
7、承诺书(承诺提交报名资料真实、编制报告质量及提交报告时间);
8、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统一加盖单位印章。
四、摇珠:
2020年2月24日上午9:00在局五楼大会议室进行摇号,诚邀参与摇号的评估机构派员现场观摩。摇号按照1:3摇出,依次为中选评估机构、候补评估机构一、候补评估机构二。签订合同时需携带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进行核对。
五、联系和邮寄方式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三楼
联 系 人:李春江
联系电话:0750-7738233
邮政编号:529400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