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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精准扶贫岗前就业、农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精准扶贫岗前就业、农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

恩扶办[2018]13号

各镇(街):

  为加快提升我市精准贫困户的就业技能和农业种植水平,提高贫困户自力更生的脱贫能力,经市精准扶贫常务工作小组同意,现将2018年精准扶贫岗前就业、农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共22万元下达给各镇(街),用于精准贫困户岗前就业、农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精准扶贫岗前就业、农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精准贫困户、低保户、部分种植专业户参与的就业技能和农业技能的技术培训班所产生培训费用。

  二、每个镇(街)安排2万元培训经费,要求各镇(街)组织1期以上的培训班,每期50-100人,每个培训对象费用不高于200元/人,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该项专项资金培训任务。

  三、培训班可由各镇(街)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举办。委托第三方培训的须签订培训协议(附资金使用预算),要求培训机构严格履行培训协议,按照培训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培训,配备合格的师资、设备和场地,保障培训质量。

  四、此项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到各镇(街)财政所,由镇(街)财政所按规定报账,报账资料上交一份到扶贫办归档,要求确保专款专用、报账凭证真实完整。

  五、培训专项资金报账材料:

  委托培训机构的报账材料:培训班实施方案、培训协议书、培训班通知、培训签到表、现场照片、培训项目总结或绩效评价。

  镇(街)自行组织培训的报账材料:培训班实施方案、培训协议书、培训班通知、培训签到表、现场照片、师资补助、误工费签领表以及其他报账凭证、培训项目总结或绩效评价。

  六、专项资金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领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恩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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