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1060.3万元给你单位。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度“2140104 公路建设”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4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 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
2.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分配情况表(恩平市)
恩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