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74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万元给你单位。此项资金列2022年“2070799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功能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0 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中,对不具备实施条件、进展缓慢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74号).zip
恩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