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6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34万元给你单位。该资金列2021年度“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4号)有关规定,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县域教学和生活设施等不能满足基本需求、尚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加强绩效评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区域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优化资金投入。加强项目审核申报、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资金投入应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rar
恩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