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恩平恩城街道平石祥记粮食加工厂“8·1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
恩平恩城街道平石祥记粮食加工厂“8·16”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二、听证时间
2026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江门市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0-7176722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东成镇恩洲工业大道北63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2月14日12时00分(非工作日无法收取资料)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6年2月14日12时00分前联系本机关,登记身份信息;
(三)恩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以外参加旁听的人员不超过1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恩平应急管理局确认的前1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达到最高有效报名人数或逾期的不再接受报名;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6年2月28日12时00分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