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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链接:《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图解链接:《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 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江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教发字〔2018〕3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恩平市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职员统筹管理,促进恩平市的师资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江门市有关有求,结合恩平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已予实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以促进县域内基础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公办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之城”作出教育贡献。

二、起草过程

根据广东省和江门市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化我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职员统筹管理促进师资均衡发展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核定、调整和管理

1.编制的总量核定和分配调整。

2.编制管理和使用。

(二)完善岗位设置,实行“县管分配,学校聘用”

1.按需设岗。

2.按需用岗。

(三)完善招聘方式,实行“县级统招,学校用人”

1.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

2.按计划组织公开招聘。

3.打开基层紧缺教师聘用绿色通道。

(四)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双方权利义务,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员聘用合同管理,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及分配导向机制

1.健全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完善学校教职员绩效考核机制。

(六)完善师资均衡机制,实行“全局统筹,严控临聘”

教育部门根据恩平市实际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七)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定期注册,定期考核”

落实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教职员岗位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应该充分征求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涉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探索建立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试行学校领导人员由教育局在所属学校中派任,或打破身份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机制。

四、《实施方案》征求情况

《实施方案》经反复修改后,征求了各镇街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5个单位的意见,未有单位提出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推进恩平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汇总表》,2018年7月16日至7月25日在恩平市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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