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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协24号提案——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市教育局等领导取得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学前入园率大幅度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但是,与其他教育类型相比,目前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改进。

  一、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1、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相比其他教育阶段,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中的投入严重不足,且公共财政配置结构不合理,未体现普惠、公平原则。建设普惠性幼儿园以及激励办得好的民办幼儿园和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

  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偏低,教育质量参差不齐。虽然近年来一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得到了财政的资助,但资助面不够广,资助的额度不足。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按自己的办学成本定价,通过调整学费来自负盈亏。其中有不少民办幼儿园缺乏社会责任,任意提高收费,导致了幼儿园的高收费和乱收费,并导致幼儿园入不敷出,聘用不合格教师,降低教师的工资待遇,达不到基本教育条件,教育质量低下。

  3、学前教育管理不力,公共信息缺乏监督。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规范和监管,在课程、师资、收费、幼儿园设立等标准缺乏的情况下,很多家长将幼儿园软硬件环境的好坏、保育质量的优劣作为选择幼儿园的标准。一些幼儿园受利益驱动,利用家长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的心理和认识误差,过分重视幼儿园硬件建设,通过“双语”“外教”等噱头来提高自身“价值”,吸引家长不惜花高价入园,争夺生源,同时诱导盲目消费,带来学前教育成本节节攀升,也使得这些幼儿园收费随之高涨。由于利益驱动,为最大程度压缩成本,一些民办幼儿园雇佣了很多素质不合格,也不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同时,为了最大可能降低成本,减少工作人员配备,使幼儿园教师多数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从业人员素质低,工作强度大,工资低,造成心理不平衡,再加上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出现“撒气式的管教”,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4、入园幼儿数量突增,幼儿园建设缓慢。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学龄前儿童越来越多。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幼儿数量急剧增加。而我市发展规划中对于幼儿园的布局缺乏科学合理规划,致使幼儿园建设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总量不足、分布不均。

  二、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学前教育在人生中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关注学前教育的公平,并把它视为教育公平和人生公平的起点,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按照政府、家庭、社会合理分担成本的原则,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家长交费并行的办法,同时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的教育资源,力争将幼儿家长支付的入园费用占总成本的比率控制一定的比例內。同时,必须考虑到财政资金的投向,提高对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培训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子女入幼资助体系,确保多数人尤其是城市低收入者和农民工的孩子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大力发展普惠性、公益性的学前教育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使幼儿园 “优质低价”幼儿园方向发展。首先,制定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方面的规定,落实幼儿园建设土地,合理规划公建配套幼儿园布局和规模,按照“惠民工程”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相关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面向大众的平价普惠型公办幼儿园,使公办园的比例大幅增加,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同时迫使那些收费虚高的幼儿园以降价的方式来竞争。

  (2)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充分调动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积极性。对于那些一直以来就坚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面向大众、质量较高、办园规范、收费较低、教师素质较高的集体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给予其更多的政策扶持或奖励,如在建设用地、项目立项、减免租金、减免税费、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减免税收、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奖补结合、派驻公办教师、给教师工资待遇补助等方式,促使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品质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质量标准作具体规定,保证其切实承担起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学前教育的重任,为公众提供“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防止小学化倾向或重保不重教的情况发生。

  3、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管理

  (1)依据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重新审定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认真开展公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成本监审工作,严格履行定价程序,充分听取幼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公示制,既打击民办园为争生源,互相压价,搞不正当竞争,又有利于抑制个别幼儿园抬高价格,牟取高额利润。

  (2)要增强监管力度,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把治理幼儿园乱办园行为情况列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之中。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明确收费的投诉受理、行政处罚单位,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园长及幼师的管理与培训。应建立园长和教师的执业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制度,通过财政补贴加强对教师的在岗培训与考核,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采取措施遏制民办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压缩人员编制,增加工作时间,降低教师的工资待遇的现象。

  5、加强正面宣传,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信息披露制度。利用各种传媒向社会、家长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正确的幼儿培养方法等,同时建立幼儿园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形成有效的信息披露体系。保证办园信息透明、准确、可靠和及时发布,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园方机会主义行事的动机;同时帮助家长便捷地获得学前教育方面的信息,增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从而减少信息不完全对市场造成的扭曲等现象,让更多的孩子能够进入安全、质高、价廉的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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