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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粤办函[2021]310号)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以下简称资源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恩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中心单位频道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综合协调部联系(地址:恩平市广青街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邮编:529400;电话:0750-7826266)。
一、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强化廉政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全面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资源中心实际工作,重新修订《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国办发〔2017〕97号)的要求,重点对资源中心有关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采购四个重点业务的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三是配合国家、省、江门的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实现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交易信息同步推送、同步公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大数据信息数字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少专业技能人才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不断拓宽政府网站传播渠道。为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紧密结合部室职能和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制作形成和获取更多政务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政府网站上发布,统筹形成统一对外的政府发布网络。
(二)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科学统计,认真做好每半年一次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准确掌握各部室信息公开情况,及时纠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资源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