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357号 (梁超伟)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35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7)恩平市不动产权第0007150号 | 梁超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7010GB00315F00120013 | 恩平市恩城新平北路101号汇银·江南富湾8幢203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