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600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50-773615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公顷) | 用途 | 备注 |
1 | 恩平市牛江镇鹏昌村鹏一;鹏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 恩平市牛江镇鹏昌村委会 | 440785002005JA00106W00000000 | 5.9037 |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