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7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7)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6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黎芳敏伍柏宁)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6012GB00046F00010016 | 恩平市君堂镇江洲圩锦华路7号雅鸿尚城2幢1501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