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189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5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71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东成镇人民政府属下的位于恩平市东成镇石岗村委会“大观音山”、“龙山”(土名)等一带地段的国有农用地0.0035公顷(其中园地0.0013公顷、林地0.00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恩平市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5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东成镇石岗村委会“大观音山”、“龙山”(土名)等一带地段(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东成镇人民政府,面积0.0035顷(折合0.0525亩,其中园地0.0013公顷、林地0.00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粤府土审(14)〔2025〕1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5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公告示意图.pdf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