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恩府告〔2025〕175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75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沙湖镇咀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位于恩平市沙湖镇咀厚村委会原龙山农场(土名:龙山嘴)等一带地段的集体土地1.5988公顷(其中耕地0.0155公顷、园地0.3780公顷、林地1.19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1712公顷,安排作为恩平市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沙湖镇咀厚村委会原龙山农场(土名:龙山嘴)等一带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沙湖镇咀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面积1.7700公顷(折合26.5500亩,其中耕地0.0155公顷、园地0.3780公顷、林地1.19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0公顷、建设用地0.171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公告示意图.pdf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