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170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5〕49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恩城街石栏村石禾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恩平市恩城街石栏村地段的集体土地0.6862公顷(其中耕地0.6862公顷),作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恩城街石栏村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恩城街石栏村石禾岭经济合作社,面积0.6862公顷(折合10.2930亩,其中耕地0.6862公顷(含水田0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粤府土审(14)〔2025〕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公告示意图(恩平市恩城街石栏村石禾岭经济合作社).pdf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