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86号
梁炎才于 2000年向吴双伟购买所得的房屋,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952897号),但未有同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恩府国用(东安)字第024275/000875号)的转移登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5〕2号)第16条的规定,我局拟为上述不动产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电话:773615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