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公示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4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相关的文件精神,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开发建设单位 | 坐落 | 购买人 |
恩平市华侨房产建设公司 | 恩平市恩城街道桥峰路40号303号房 | 吴佩玲 |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恩平市西门路18号,电话:7736158),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