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纳入2026年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意见或问题,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住建局反映。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我局收集汇总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11日
监督电话:0750-7728751、0750-7723376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股
序号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姓名 | 保障对象类型 | 列入计划年度 |
1 | 大槐镇 | 大朗村民委员会 | 李女妹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