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和考察,确定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第二批)名单如下(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供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 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受理单位:恩平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法规股)
地 址:恩平市南堤中路68号
邮政编码:529400
联系电话:7713876
恩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