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恩平美华西分店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我中心申请中止服务协议。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约定内容,经我中心审核后,同意从2024年8月1日起中止与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恩平美华西分店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中止期间收回医保专用刷卡设备,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服务协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若该药店在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协议申请,协议将自动终止。
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