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经检查核实,恩平市横陂大参林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13日零时起,中止与恩平市横陂大参林药店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120日(自2026年8月13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10日24时止)。中止服务协议期间,恩平市横陂大参林药店不再纳入我市医保定点管理。
特此通告。
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