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约定内容,我中心决定自2025年9月17日零时起解除与恩平网雨大医院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版),恩平网雨大医院不再纳入我市医保定点管理。
特此通知。
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6日